第718章 生员的出路,乡约制度(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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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守仁的《南赣乡约》,刘宗周的《乡保事宜》,都是关于乡约制度的。
  只可惜这些乡约制度只在少数州县实行,没能在全国予以推广。
  不过由此可以看出,大明的政治环境,绝非是后来螨清污蔑的那样暗无天日。
  大明到中后期,基层的政治其实十分开明。
  嘉靖年间的泰州学派弟子、一代大侠何心隐,主张打破社会等级,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
  何心隐认为大明已经烂透了,决定自己搞一个,于是在家乡成立了一个叫聚合堂的自治机构。
  聚合堂将全村的人进行合族居住。
  不只是简单的住在一起,老人放在一起奉养,幼儿放在一起养育,少年放在一起读书,妇女放在一起纺织,男丁放在一起耕种。
  所有的财产,包括田产充公,集体吃饭,集体住宿,税收以全村为单位缴纳。
  (后来何心隐因为公然武力抗税,加上闹得太出圈,被张居正当做白.莲教给杀了。)
  由聚合堂能想到什么?
  连这都能在大明出现,可见大明的政治生态。
  也正是有这样的政治土壤,才会出现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这样的思想家。
  如果不是螨清入关,假以时日,大明的乡村会普遍实行‘民治’(真正意义上的民治,不是宗族管理的那一套)。
  后来螨清倒是推行了乡约制度。
  只不过是阉割版的,主要用于宣讲圣谕,愚弄百姓,与‘民治’、‘众治’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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