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琐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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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接下的10天中,曾银剑每天都是带着岳灵珊白天赶路,晚上遇见小镇就在客栈休息,没有就在野外休息,而且这段时间基本上都没有在修行那太极神功,而是进行力量训练和人刀相御的方法。
  在这10日中也成功的突破了一次身体的极限,一次精神极限,一级属性变成了。
  实力评价:二流高手,称号:侠义之士
  一级属性:力量59、体质69、敏捷69、精神49、反应速度49,(普通人类的极限为10)
  内力:36653665
  精神力:490490
  善恶:170
  身体状态:正常
  剧情人物好感度:
  乔峰:100,周芷若:100,丁敏君:100,灭绝师太:45,张无忌:85,张三丰:80,赵敏:70,岳灵珊:100,令狐冲:85,仪琳:85,岳不群:-70,宁中则:45。
  配偶:无
  结拜兄弟:乔峰。
  武学与技能:
  评估(b级技能):略
  太极神功第六层(a级):+3665内力,自修升级需要:1个月。
  神行百变(a级):使用之时提高自身速度7倍,内力每分钟消耗20点
  九龙飞天心法(a级):尚未学会。
  装备:
  复活戒指(a级):略
  龙牙(解封25):略。
  装备特性:
  嗜血、嗜灵,御刀。
  九眼天珠:悟性+5。
  奖励点:1000奖励点,b级荣誉证明一个,c级荣誉证明两个。d级荣誉证明一个。
  离决战光明顶开启之日,还有12天。
  此时的曾银剑已经带着岳灵珊回到了汉江外的小渔村,而小渔村的居民看到曾银剑带着一个小姑娘回来都异常的欢迎。
  曾银剑以前的那栋小屋,也还给他留着,曾银剑准备将岳灵珊安排到这里,反正坚决不准她回华山,免得她那变态父亲做些变态之事,连累了她。
  而曾银剑这剑人早在两人赶路第三天时住宿的一处小客栈中,夺取了岳灵珊的第一次,当时的他先是去那小镇中的珠宝店,花了1000两黄金买了一只非常极品的玉镯,当然不会是假货了,虽然他不懂,但是当他一脚将那店铺中的地板踏碎之后,老板就急忙拿出了自己的传家之宝,本来钱都不收的,可是曾银剑却说自己不差钱,随意的丢了一张金票给老板。
  而回到了客栈之后,更是无耻的告诉岳灵珊,这镯子是自己的传家之宝,自己还从来没有传给任何人,现在就将她传给你了。
  岳灵珊看着那散发微微绿光的翡翠镯子,喜到了极点,她一直以为,曾银剑对自己的喜爱不是很深,但没想到竟然将传家之宝都交给了自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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