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大恩养仇人(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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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她就在自己开发的这楼盘里面,特意留出来了这栋楼,将我们一家人都接进去住。
  她还在自己公司里,给我和我老公都安排了职务。
  就连我大姐去世后留下的那两个遗孤,也是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乔美琳的地产公司上班。
  但我们一家人,却都对她心生不满。
  因为我这个姐姐,是个极其自私,又凡事都精打细算的人。
  公司和家里花的每一分钱,我们都要跟她报备。
  她在家里就像上帝一样,掌控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只要稍不合她的心意,这女人就会在经济上给我们限流。
  这也导致家里所有的大事小情,都必须要先向她请示。只有得到她的批准后,我们才能实施。
  我情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带孩子,但是也兼顾着管理公司的财务。
  所以,我对她的经济情况,那是再了解不过了。
  公司每年的净利润,最少要在两个亿左右。
  但她却每个月,只给我们每人开两万块钱的工资。
  当初,在公司刚开始运营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有启动资金。
  还是我妈妈,把自己存了一辈子的一百二十万借给她创业的。
  要说我妈的钱,自然是我和乔美琳一人一半。
  所以,当初我们就已经说好了,这投资款里面的六十万,就算是我入股公司的。
  等公司成立以后,我就按照股份分红。
  可说来也倒霉,这公司成立没多久,我姐姐就将这一百二十万全都赔光了。
  我一看形势不妙,便立刻收回了想入股的提议。
  顺势让她给我打了一张六十万的借条。
  我绝对不能让自己的这六十万块钱,陪着她一起创业打水漂了!
  她倒是也挺痛快,不仅给我打了借条,还承诺会给我相对应的利息。
  可是这借条打了没多久,她便就认识了我现在的姐夫杨局。
  在杨局的人脉和经济扶持下,很快她的公司就从一蹶不振中迅速崛起到。
  居然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盈利了五百多万元。
  她按照借条约定的内容,将本金和利息都还给了我和我妈妈。
  可是,看着她公司如日中天的越来越赚钱,而我却只能每个月,都拿着这点固定的死工资。
  这些年,我的心里就没有平衡过!
  直到两年前,我终于自己存够了四十万块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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