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SSG的改变(2 / 4)
短暂的休息时间很快过去,双方队员再次登场。
解说席上,管泽元解说道:“欢迎回来,即将进行是双方第二场的较量,上一场比赛中,袁神向我们展现了什么叫法外狂徒,他的男枪给我的感觉是自带bgm。”
“只要他在操作的时候,就好像在看集锦,bgm开始放起来了,开始秀对面了。”
rita赞同道:“没错,不过我估计这一场男枪肯定是拿不到了,虽然说这种ban位限制对袁神没有什么用,但他男枪手感火热,不ban说不过去的。”
双方队员重新回到场上,现场的ig粉丝欢呼起来:
“ig!ig!ig!”
ssg的粉丝现在气势上有点不足,第一场输得有点惨,把士气打崩了。
官方直播间内,弹幕都在刷:
“ssg感觉好像有点东西,但也就一点东西。”
“想赢ig的话,差远了。”
“我承认ssg很强,但他还是赢不了ig。”
“这就是为什么袁神不给ig评级,因为太高了,超出表格范围。”
双方选手都入座之后,第二场bp开始了。
这一场ig在蓝色方,ssg在红色方。
ban英雄阶段:
ig:加里奥、岩雀、玛尔哈扎
ssg:男枪,ez,酒桶。
管泽元解说道:“ig的bp有意思,感觉他们打算从中路突破了,把crown在中路能混住的英雄给ban了,强行让crown和rookie玩对线,那他肯定玩不过的。”
rita赞同道:“之前和龙珠交手,bdd都不是rookie的对手,而bdd对线可以一直压制甚至单杀crown,这差距就很大。”
进入英雄选择阶段,蓝色方的ig在一楼锁定了发条。
记得解说道:“来了,rookie的发条,窝说他是目前世界第一发条,应该没反对吧。”
管泽元解释起来:“我觉得没问题啊,现在进入决赛的是ig和ssg,世界一发条就只能从两边中单中选出来,你总不选没进入决赛的,甚至没来s赛的吧,那对面发条肯定不如rookie。”
记得笑了:“很有道理啊!”
ssg在一楼和二楼拿到了瑞兹和皇子。
记得解说道:“这一场拿到瑞兹之后,crown在中路不会好受,瑞兹手比较短,他推兵线没有玛尔哈扎这么舒服,玛尔哈扎放完技能就可以走,都不需要管。”
“所以对方很难找到机会打他,但是瑞兹不一样,他推兵线需要亲力亲为,发条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打他。”rita附和道:“没错,这也是为什么ig把瑞兹放出来,已经想好了你拿瑞兹就线上压制你,甚至单杀。”
ig在二楼和三楼拿到了大嘴和璐璐。
现场的ig粉丝也是激动了一下:
“老贼的大嘴总算能选了吗?”
“老贼今天要表演一下?” ↑返回顶部↑
解说席上,管泽元解说道:“欢迎回来,即将进行是双方第二场的较量,上一场比赛中,袁神向我们展现了什么叫法外狂徒,他的男枪给我的感觉是自带bgm。”
“只要他在操作的时候,就好像在看集锦,bgm开始放起来了,开始秀对面了。”
rita赞同道:“没错,不过我估计这一场男枪肯定是拿不到了,虽然说这种ban位限制对袁神没有什么用,但他男枪手感火热,不ban说不过去的。”
双方队员重新回到场上,现场的ig粉丝欢呼起来:
“ig!ig!ig!”
ssg的粉丝现在气势上有点不足,第一场输得有点惨,把士气打崩了。
官方直播间内,弹幕都在刷:
“ssg感觉好像有点东西,但也就一点东西。”
“想赢ig的话,差远了。”
“我承认ssg很强,但他还是赢不了ig。”
“这就是为什么袁神不给ig评级,因为太高了,超出表格范围。”
双方选手都入座之后,第二场bp开始了。
这一场ig在蓝色方,ssg在红色方。
ban英雄阶段:
ig:加里奥、岩雀、玛尔哈扎
ssg:男枪,ez,酒桶。
管泽元解说道:“ig的bp有意思,感觉他们打算从中路突破了,把crown在中路能混住的英雄给ban了,强行让crown和rookie玩对线,那他肯定玩不过的。”
rita赞同道:“之前和龙珠交手,bdd都不是rookie的对手,而bdd对线可以一直压制甚至单杀crown,这差距就很大。”
进入英雄选择阶段,蓝色方的ig在一楼锁定了发条。
记得解说道:“来了,rookie的发条,窝说他是目前世界第一发条,应该没反对吧。”
管泽元解释起来:“我觉得没问题啊,现在进入决赛的是ig和ssg,世界一发条就只能从两边中单中选出来,你总不选没进入决赛的,甚至没来s赛的吧,那对面发条肯定不如rookie。”
记得笑了:“很有道理啊!”
ssg在一楼和二楼拿到了瑞兹和皇子。
记得解说道:“这一场拿到瑞兹之后,crown在中路不会好受,瑞兹手比较短,他推兵线没有玛尔哈扎这么舒服,玛尔哈扎放完技能就可以走,都不需要管。”
“所以对方很难找到机会打他,但是瑞兹不一样,他推兵线需要亲力亲为,发条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打他。”rita附和道:“没错,这也是为什么ig把瑞兹放出来,已经想好了你拿瑞兹就线上压制你,甚至单杀。”
ig在二楼和三楼拿到了大嘴和璐璐。
现场的ig粉丝也是激动了一下:
“老贼的大嘴总算能选了吗?”
“老贼今天要表演一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