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大章)大汉警事(5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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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据:“带带我,带带我!”
  ……
  不夜县。
  地处东莱郡。
  目前属于淄川国。
  淄川是整个大汉,县最多的属国,是以前从胶东分出来的。
  这一块的归属,多有不同划分。
  目前的淄川王叫做刘建。
  不是刘细君她爹那个刘建,大汉宗室重名严重,目前还活着的刘建都不下十个,封王的都还有俩。
  毕竟建是个好字,有属地的,谁不想建设的好一些?
  所以父母都是予以众望。
  不夜县这个地方有传说,传说这里夜间会出现一个太阳。
  夜间出太阳当然是扯淡,毕竟出了太阳那叫白天。
  研究院对于这个说法,有三种解释。
  第一就是这里属于大汉极东,是大汉最东边的地方,春秋战国时代的人发现整个大地还是夜晚的同一时间,不夜县就已经天亮了,所以汉初设立了不夜县。
  第二种解释是可能是看到极光或者月影等一类的天文现象。
  第三,这个夜间的日,可能指的是其他东西,不是实指。
  不夜县并不是真的不夜,但有些人真的在半夜活动。
  一具尸体直接从山崖被推了下去。
  做这一切的人可能是喝了酒,并没有发现,尸体没有从崖上坠落入海。
  而是落在了一块石头上后,往下滑的时候被挂住了。
  白天,渔民经过这里,惊讶的发现一个崖边一棵小树上挂了个人。
  于是从崖下能走的路去救人。
  最终发现,那是个死人。
  但是死的很新鲜,而且有人认识。
  于是,事情上报到了不夜县。
  这尸体明显不是摔死的,而是被人捅杀,放光了血,然后才脱掉了衣服,抛尸崖下的,要是没脱掉衣服,那裤腰带不一定能挂得住树枝。
  明显的凶杀案当然要查,小吏马上就去走访。
  走访之后,小吏听说一个传闻,说这个叫做峰的死者,在死之前和一个本地小有权势的人发生过争执。
  旁人并没有听清楚争论了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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