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特例!又是特例!王炸!两个只能选(1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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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的理由是,这两大机构的法规违反了欧盟和德国的反垄断法。
  “它限制了参与足球俱乐部的市场准入,垄断者滥用权力,导致德国市场上的投资者别无选择!”
  “参加德甲联赛的唯一途径就是,我们必须要服从这些规则,这是对垄断权力的滥用!”
  中国财团的代表律师表示,这一条法规根本经不起司法和反垄断法的审查,因为它在不成比例地限制了体育公司股权市场的竞争。
  德国联盟法院对外宣布,受理这桩起诉案。
  这立马在整个德国都再一次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中国财团是一口气直接就把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两大机构,同时给告上了法院。
  德国足球职业联盟dfl执委会发言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50+1政策是德国足球的基本组成部分。
  dfl将积极配合联邦法院的调查,但政策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作为职业足球联盟,我们必须要确保联盟法律在社会上扎根,确保竞技体育,尤其是拿到参赛许可证的球队,跟德国民众之间的紧密联系。”
  对于50+1政策的法理问题,dfl代表律师指出,dfl并没有违反反垄断法。
  “足球协会在其体育组织自主权的框架里面,从根本上独立于国家,有权通过自己的法规来维持基层体育和可控资本体系的存在。”
  “这在体育中是非常重要的价值体现!”
  德国球迷联盟则是坚决反对投资者进入,并表示他们正在积极组织更多的抗议活动,希望能够产生更加重大的社会影响。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始终如一地执行50+1政策,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捍卫50+1政策!”
  不仅如此,德国球迷联盟还要求dfl和德国足协必须要立即出面表态。
  “如果法兰克福不愿意遵守50+1政策,他们可以滚出职业联赛,我们不欢迎这样的俱乐部存在于我们的联赛体系当中!”
  还有不少理智的球迷认为,既然事涉反垄断,那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应该出面,审核50+1政策,如果确实违反了反垄断法,那就赶紧想办法去弥补,尽快堵上这个漏洞。
  中国财团的律师显然也是早有准备。
  在下一次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直接拿出了证据。
  在德国足协dfb章程的第16c条,以及德国足球职业联盟dfl章程第8条都有规定。
  只有各自俱乐部持有大部分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才被允许参与联赛的比赛业务。
  但有例外。
  dfl章程第8条第3款中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续20年投资和推广俱乐部足球运动的商业企业,自行控制联赛参与者。
  沃尔夫斯堡、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这三支球队,都是通过第8条第3款,来规避50+1政策,也就是所有球迷所熟悉的特例。
  按照欧盟和德国的反垄断法,如果德国的50+1政策如dfb和dfl所说,是出于值得鼓励的社会和道德原因,从反垄断法的豁免中受益。
  那么,它就必须是以统一的、一致的、非歧视性的方式对待所有的会员。
  问题就来了。
  如果你dfb和dfl坚持认为,50+1政策适用于反垄断法中的豁免条例。
  那么,沃尔夫斯堡、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是怎么拿到特例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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