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总感觉有点什么不对的地方(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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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永乐皇帝除了爱吃油饼,还喜欢一大早啃大棒骨(两个),偶尔还换换口味吃马肉饭。
  嘉靖皇帝修道之后,见不得这些。
  御厨就把肉食熬烂,取上面的清汁,给嘉靖皇帝泡饭吃。
  “荤血清汁和剂以进。”
  简朴的崇祯皇帝,早饭式就繁杂了。
  ——“其膳羞,牛、羊、驴、豚、狍、鹿、雉、兔及水族海鲜、山蔬野蔌,无不具。大率熏、炙、炉烧、烹炒,浓厚过多,为名亦各异。而民间时令小菜小食亦毕集,盖祖宗设之,所以示子孙知外间辛苦也。小菜如苦菜根,苦菜叶、蒲公英、芦根、蒲苗、枣芽、苏叶、葵瓣、龙须菜、蒜苔、匏瓠、苦瓜、齑芹、野薤等。”
  这就像是说一个人很纯情,但是会的姿势很多。
  总感觉有点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的猛人祖宗在大明最强盛的时候,吃着油饼,啃着大棒骨,乐呵呵的喝汤,偶尔还能来几杯。
  但到了崇祯……
  这明怎,我陷思。
  魏讷一点也没有吃白食的自觉,拿着油饼吃了几大口,又浅嘘一口羊肉汤,这才咂咂嘴道,“要是鹅肉汤就好了。”
  裴元听了都气笑了,直接不客气的鄙夷道,“就你也配?”
  魏讷嘿嘿一笑,也没多话。
  以这个时代食物的等次而言,第一等的食物,并不是那些牛、羊、驴、鹿之类的东西,而是鹅。
  在明朝,如果请客吃饭,头一道菜是鹅,那就说明这是上等席面。
  主人有面子,客人也吃的开心。
  比如说,反应明朝时代大浪潮的《金瓶梅》中,西门庆纳金瓶首富李瓶儿时,请亲友的喜宴,第一道就是鹅。
  之后西门庆为儿子摆满月酒,第一道大菜又是鹅,“须臾,酒过五巡,汤陈三献。厨役上来割了头一道小割烧鹅。”
  乔大户的娘子宴请吴月娘,“厨役上来献了头一道水晶鹅。”
  被招待的吴月娘觉得很高兴,赏了厨子二钱银子。
  那为什么《金瓶梅》中反复提及,而且很细致的提到这第一道菜呢?
  因为《金瓶梅》是明朝的爽文啊。
  提吃鹅,就像现在人写小说整茅台或者82年拉菲一样。
  标志性强,又浅显易懂。
  明朝吃鹅很上档次,而且还不是随便就能吃的。
  明熹宗时的内阁首辅朱国祯,曾经在他的《涌幢小品》记载:“食品以鹅为重,故祖制,御史不许食鹅。”
  这个规定听着很事儿逼,但如果换成现在的意思,就是担任公检法的公务员,酒宴不允许喝茅台。
  是不是就挺能理解朱元璋的个人情绪了?
  御史这个细分领域十分清贵,不但很容易上升,而且上升途径很广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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