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让黎曼鲁斯在芬里斯的寒冰王座上待(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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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众野狼不由得认同。
  “不过既然酒神之矛此刻出现在了鲁斯的手中,那就说明他们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联系”
  洛根·格里姆纳的眼中顿时闪烁起深邃的光。
  “如果有必要,我们未来可以利用这一点。”
  对啊对啊。
  一众野狼顿时纷纷认可。
  说实在的,因为众多原体的表现,以及芬里斯的传说,他们这些小年轻对原体的确滤镜深厚。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必须对黎曼鲁斯言听计从。
  想想,他们在芬里斯星那辛苦的运营,协调构成整个芬里斯后勤与兵员的各个系统的关系,组织各个地区工业建设,人口发展的运营,与帝国各个部门的拉扯.
  这些辛苦的经历是为了什么?
  无非就是为了能够主导寻回黎曼鲁斯的任务,让太空野狼在帝国的变化下依旧能够留有一席之地。
  但事到如今,黎曼鲁斯已经找着了,太空野狼作为拥有原体的军团,再怎么说也不至于比黑色圣堂差。
  那他们还要继续吃苦吗?
  当然不用啊。
  以前那是军团没有主人,他们不得不吃苦。
  现在谁是这支军团的主人?
  黎曼鲁斯的啊。
  作为太空野狼的主人,我们太空野狼的吃喝拉撒可不得你这位原体负责。
  但是要让他们听话又得另说。
  你仔细想想,他们为了能够主导狼王的救援行动,吃了这么多苦,这才创造出十三万太空野狼。
  黎曼鲁斯想要真正掌握军团,也不想干那些狗屁倒灶的政务。
  可以啊。
  自己再运营十三万能够与凡人辅助军配合,能够熟练运用并掌握现代化技术,能够越过我们掌握那些资源星球,将之转化为军备力量的太空野狼不就得了?
  而我们这帮老家伙就勉为其难的跟着帝国议会的指引去跳帮了啊,就不用担心我们了。
  不过考虑到现实条件,我们也给狼王留下了充裕的时间。
  参考狼王已经离去了十个千年,这在数字命理学中算是一个不好不坏的数字,为了体现狼崽子们对鲁斯的拳拳之心,必须找一个吉利的数字。
  那就按照数字命理学向上取十三。
  所以黎曼鲁斯等于离开了太空野狼十三个千年!
  所以,在迎狼王回芬里斯之后,狼王一定要在芬里斯呆上十三个千年。
  不,十三个万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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