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于此世之中,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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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4章 于此世之中,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
  徽山山脚。
  一男一女如入无人之境,一路拾阶而上,轩辕世家守山私兵和客卿皆呆愣站在原地。
  两人登上主峰牯牛大岗,就见朱红细漆,雕紫檀的亭台楼阁连绵不绝。
  更有不在少数的人怔然站在原地,却见有五六人一脸警惕的东张西望,似是在寻找幕后施展音功,迷人心神的恶客。
  这几人中,有鬓发皆霜,腰悬古剑的老人,有气质敦厚,锐气内敛和高大健壮,傲慢跋扈的中年,也有五短身材与道骨仙风的江湖客。
  灰衣麻衫少年越过主峰牯牛大岗外的一块石碑,领着红麝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轩辕世家家主轩辕国器,一个大器晚成的剑道宗师,一旁锦衣华服的两人,应该是次子轩辕敬意,幼子轩辕敬宣。”
  “另外两人该不会轩辕世家客卿中唯二的金刚境高手,名唤洪骠、黄放佛。”
  庄不染眸光一扫,笑问:
  “怎么不见轩辕家主的长子轩辕敬城?”
  “提那个废物作甚。”向来嚣张跋扈的轩辕敬宣率先开口:
  “小子,不管你有何依仗,今日定要你有命来,没命回。”
  “早就听闻轩辕世家的轩辕敬宣最具武道天赋,因此颇受轩辕家族老祖轩辕大磐的宠爱,便养了一身嚣张跋扈的气焰。”
  灰衣麻衫少年颔首:
  “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轩辕国器面无表情的道:
  “你之所作所为,想必是非要跟我轩辕家过不去,不过仅凭一门音功之法,怕是不能将我偌大徽山制住。”
  他用手指轻弹剑鞘,鞘内古剑颤鸣,猛地盖过牯牛大岗上轻缓的歌谣。
  “哦,是吗。”
  庄不染笑了笑,足底一震,一股刚猛无尽,锐烈凌厉,蕴含崩山断狱、斩岩削壑之威的气机,立时将几人震的跪倒在地,还硬生生的在青石地面上跪出两个坑洞。
  五人齐齐喷出一大口血,身躯颤抖不止,赫然是受到极为严重的内伤,再无出手的可能。
  此刻,一座楼阁走出一家三口,只见一名中年书生,将体态雍容的妇人和身材修长,较为英气的少女护在身后。
  “有趣,都言轩辕家的长子轩辕敬城最不争气,是一个孱弱无用的书呆子,没想到还是读出一些真东西,能在关键时刻护住自己的妻女。”
  庄不染负手而立:
  “不妨说一说,你苦读多年,都读出了一些什么。”
  “灰衣麻衫,又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年模样,还能轻易震伤指玄境的高手,想必你就是那位平安县开窍转世仙。”
  轩辕敬城缓步走出,道:
  “敬城读书多年,读的是春秋大义,道教无为,佛门慈悲,不知阁下今日所来何为?”
  庄不染不紧不慢的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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