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6章 仙踪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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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一行人来到了省城。
  省城的客栈已经住满了来赶考的书生,所幸,连家在省城有亲戚,他们直接去连家的亲戚家住宿。
  连家的亲戚姓金,是连城璧的姑父,在省城开了一家酒楼。
  姑母已经去世了,姑父续娶了妻子,又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但姑父最看重的还是姑母生的大儿子,与连家也一直保持着联系,关系还不错。
  听到连城璧要来省城参加科考,提早就让继室打扫好一个院子。
  姑父不是绿林中人,也不懂得武功。
  他是普通的商人,跟寻常人一样,对当官充满憧憬和敬畏。
  他是非常希望连城璧能考中举人乃至进士,之后能当官,他就有一个当官的做靠山了。
  因此,姑父对于连城璧和柳柊那是热情得不能再热情。
  金姑夫让自己的大儿子跟在连城璧两人身边,给两人跑腿,增加交情。
  就算大儿子是连城璧的表弟,但因为住得远,一年都不一定能见一次,关系不亲近,连城璧发达了,能记得他们家,他儿子这个表弟?
  自然要趁着连城璧在省城这两三个月,让儿子与连城璧打好关系啊。
  金姑夫的大儿子叫做金不换——-_-||,古巨巨说不得是《绿野仙踪》的忠实读者。
  金不换虽然是连城璧的表弟,但年岁跟连城璧相当。
  金姑夫也送了自家孩子去书院读书,但他两个儿子都不是读书的料儿,学会了字便不再读了。
  小儿子对数字敏感,很有些经商天赋,金姑夫便将人带在了身边培养。
  金不换则是喜好练武。
  他亲娘还在的时候,教授过他武艺。
  亲娘不再了,金不换自己练,如今倒也练出了几分本事。
  至少飞檐走壁不在话下。
  金不换起先是看不起连城璧这个表哥的,认为他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
  结果……
  金不换如今变成了连城璧和柳柊的狗腿子!
  娘诶!这小表哥和小表叔,一个比一个厉害!
  真是人不可貌相!
  柳柊和连城璧想要清静,因此院子在金家的最边上,隔了一堵墙,便是邻居家的院子了。
  他们住进来没有多久,邻居家的偏僻院子中也住进了人,同样是来赶考的书生。
  那边的书生也是喜好安静的,两边都静悄悄,互不干扰。
  一日,柳柊和连城璧出门,正好那边的人也出门,双方就这么碰上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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