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美人心计or神话?(求月票(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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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章 -美人心计or神话?(求月票打赏)
  “条件都很不错,对娱乐圈的业务也都很了解,这一点我觉得很好,但是我有一个问题。”
  “请说。”
  林菀认真的问道。
  她刚刚从上一家公司离职,现在正是处在一个求贤若渴的时期。
  她在上一家公司手下有不少小艺人,但即使自己再怎么努力的去接触资源,可后面能分的也少。
  而且因为自己的艺人多,资源有时候也不够分,有些时候还会被自己手下的艺人抱怨。
  在公司里呆的也有些累了,她决定转变思路,成为个人经纪人。
  而且就找一个潜力不错的,然后就做个人的经纪人,这一次她要质量不想要数量了。
  当时,第一眼看到白夜的时候,她就觉得白夜以后一定能火。
  因为,她在来这里的第一眼就看到了白夜,这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是娱乐圈需要的。
  你就是要吸引人的注意。
  都没有人注意你,混个屁的娱乐圈啊!
  “如果你的意见和我的意见发生了冲突,你会怎么办?”
  白夜目前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就这个。
  他不需要一个强势的经纪人。
  “只要不是那种毁灭星途的,比如说弄粉丝,洗衣粉还有违法的那些,我以艺人为主!”
  林菀的意思也很简单,只要是正常艺人通告类型,她都会以白夜为主。
  但是如果是那种毁灭星途的事情她是不会同意的。
  毕竟自己如果手下只有一个艺人,那白夜被封杀,岂不是自己也可以退圈了。
  虽然那说林菀其实也是抱着如果没有合适的就退圈的想法。
  “没问题,我们现在签约吧,不过前期我给你的工资可能不是很高。”
  白夜点了点头,这一切全部都满足了。
  那他当然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不过前期的工资白夜不能给太多,主要他现在也没有多少钱。
  “没问题,工资的话都好说,反正大不了之后混不下去就退圈了。”
  “.”
  还真是豁达啊。
  听林菀的意思,这是她的最后一舞了啊?
  白夜将之前在网上下载,然后找律师补充的经纪人条款给林菀看了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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