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3章 借张居正的壳上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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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就算是这样,《商报》还不是最激进的。
  大的还在后面。
  《新乐府报》迅速跟进,以更激进的姿態加入论战。
  李贄在头版刊出长文,题为《约民说》。
  文章开篇直指核心:
  “上古之世,民聚而居,何以不散?盖因有约。”
  “约者何?共猎则分肉,共耕则均粮,遇外敌则同御。此非天授,乃人自为。”
  “后立君臣,设官府,亦为此约之延伸一一民出粟米力役,以养君吏;君吏守土安民,断讼平冤。各尽其分,各取所需。”
  他笔锋一转:
  “然今之“役』,早已失约之本意!”
  “古之役,修沟洫、筑道路,利及乡里,民虽劳而见其功。今之役,多充衙门奔走、驛传搬运,於民何益?”
  “更甚者,役折为银,不过变个名目收钱。百姓未得免劳,反多一层盘剥。介休票號之弊,非孤例也!李贄援引儒家经典:
  “孔子曰:“使民以时。』孟子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圣贤所重,在民之力用於生產,非耗於无谓之差遣。”
  “《周礼》有“均人』掌力政,必“丰年则公旬用三日,中年则公旬用二日,无年则公旬用一日』。其制本为恤民。”
  “而今不分丰歉,不论城乡,一概征银。农人离田,工匠輟作,皆为此银奔波。岂非背圣贤之意?”他提出关键质问:
  “朝廷既征田赋、商税、市税,已取民之財。为何另立“役』名,再征一道?”
  “若谓养兵卫疆、设官治民需费,何不併入户税、商税之中?名目繁多,徒增胥吏上下其手之机。”对於吴县的做法,李贄並不认同:
  “蔡令以坊主代缴、抵扣商税,看似巧妙,实乃承认“役银』不当征一既不当征,何须绕此大弯?”“更由此滋生新弊:小坊主匿报僱工,僱工为保工而“自愿』不登册。官府所得不增,百姓实惠未落,唯中间又多一层曲折。”
  他给出结论:
  “当今之务,非修修补补,而当正本清源。”
  “力役之徵,起於古时官府无財募工,故以民力充公。今朝廷財用已丰,各地征商税、设市舶,岁入倍增。既有银钱,何不募人充役?既可募人,何必强征民力?”
  “故请罢天下力役及折役银,將其所需经费,併入正税统筹。明示百姓:尔等所纳之税,已含保安、治河、驛传诸费。自此,农专於耕,工专於艺,商专於货殖,各安其业,而国用亦足。”
  文末,李贄呼吁:
  “约贵在信,法贵在简。与其以“一条鞭』捆缚新旧,不若斩断旧枷一一役之名,当绝於今日。此非违祖制,乃復归“使民以时』之古义;非损国用,乃使取予分明,民无隱痛。”
  文章用字简白,正符合李贄推动的“新古文运动”。
  这篇文章在京师再掀波澜。
  苏泽看完这篇文章,却產生了一种滑稽的感觉。
  明明是12岁就写出《老农老圃论》,最反腐儒的李贄,在文章中还要引用儒家经典,大概是连李贄都知道自己的理论惊世骇俗,所以要用先贤的理论来背书。
  李贄这篇文章,已经接触到了社会契约的大门了,只不过李贄文章只是批判徭役,主张取消徭役,並没有进一步的发散分析。
  但是这也已经足够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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