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章 海外专门国债(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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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到窗前,继续说道:“可设计一种外藩国债”,专供海外认购。以朝廷市舶税等专项岁入为抵押,许以年息。认购者须持大明新钞购买。”
  申时行眼睛一亮。
  “如此,他们需先兑换新钞?”
  “正是。”苏泽转身。
  “欲购国债,必先取得新钞。而新钞只能由大明票號发行,或以其手中银元兑换。这便促使白银回流。”
  他稍作停顿。
  “更关键者,此国债可与“归化”制度掛鉤。”
  申时行问道:“如何掛鉤?”
  苏泽答道:“凡海外商贾认购国债达到一定数额,並持有一定的年限,方可申请归化”,取得大明商籍,享內地通商之权。”
  “至於藩属国,认购数额可影响其在朝贡体系內之等第。认购多者,朝覲位次提前,贡使待遇从优。”
  申时行沉思片刻,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对於大明官员来说,朝贡体系是一套礼仪系统,而非经济系统。
  用认购国债来购买朝贡国中的地位?
  这不成了我大明出来卖了?
  可这套方法精妙,確实是个好办法。
  大明获得了国债,白银重新流入大明,还能以此为信用基础发行更多的纸幣新钞。
  藩属国得到了利息,还能提升地位,又不是让他们给大明送钱。
  外国商人有了归化途径,也能得到国债利息。
  苏泽又说道:“首批可先由已归附或贸易密切之国试行。如琉球、朝鲜、暹罗及倭国诸大名。他们与大明朝贡往来频密,更易接受。”
  苏泽补充道:“且此后付息还本,皆用新钞支付。持券者欲用银,仍须至票號兑换。如此循环,新钞流通愈广,白银愈向大明集中。”
  申时行逐渐明白过来。
  “此是以国债为饵,牵引外藩金银入我轂中。”
  “正是。”苏泽道。
  “更有一利。外藩持我国债,其利益便与大明国运相绑。若大明昌盛,国债稳固,其息金不断。若大明动盪,其券亦成废纸。故彼等將自发维护大明秩序。”
  申时行抚掌。
  “妙哉!此乃以利为绳,束外藩於朝廷麾下。”
  苏泽说道:“然施行时须有章法。国债总额、期限、利息,皆需户部精细核算,不可危及財政。
  归化標准、藩国等第调整,亦须礼部、鸿臚寺共议细则。”
  申时行点头。
  “我即刻去见师相,將此议转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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