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搬新家(第四更求订阅,求月票)(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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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好了。”李松嘿嘿一笑。
  “对了,那个好莱坞的女演员的经纪人来电话了,说谢谢你,要请你吃饭。”
  “我先吃你!”
  “咯咯,松哥,你跟那个女人什么关系?”
  “没啥关系,就是看我跟卢卡斯是朋友,她想进卢卡斯下一部电影。”
  “真的没什么?”
  “废话,那些记者到处都是,我要是跟她有什么,只怕早就被记者登报了。”
  1980年8月3日,星期天,李松上午还是去杂志社教阿敏写作,阿敏写的就是星际佣兵第一章的伏笔,主线。
  至于说阿敏要画什么,李松不知道,也没问。
  第二天星期一,李松就搭田家辉的车到清水湾看自己买的别墅,别墅已经装修好了。
  这里有不少别墅,李松的别墅位置最好,坐北朝南,另外也远离公路,在别墅群靠近海边的最外面,背后是山坡。
  有园,有泳池,装修是简欧装修,李松觉得东西太多了反而很麻烦。
  这里一个人住的话,就太清净了,而且房子太大,一个人住的话,感觉还是不舒服。
  其实就是李松现在住的大平层,一个人住感觉有些空。
  一个人住就住两室那种就好了,当然还要考虑到保镖的问题,大不了把同一层都买下来,然后让保镖住隔壁。
  因为李松有很多东西不方便让外人知道。
  李松到了百盛公司,签了一些文件,张德华那边的一些尾款,还有员工去内地轮岗等等,还有马志伟联系的东南亚还有非洲的一些以前做生意朋友,要托运一些摩托车给这些人试用,这些摩托车就采用的是铸铁发动机,而且换了改装的摩托车大梁,能够适应东南亚以及非洲的恶劣环境。
  毕竟空口白牙给人说自己车多好,多好,那是扯淡。
  直接送给别人用,周围的其他人看到好,自然就会购买。
  至于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没外汇可以用物资,也可以用当地货币,然后购买各种物资,矿产,橡胶等等。
  “千王之王?”下午李松回家看到一份报纸,是王京与奇妙杂志社签订了电影投资协议,奇妙杂志社投资100万港币,王京拍摄千王之王的电影,这部电影是赌侠题材的电影。
  “果然这家伙还是喜欢这类题材。”王京最喜欢的就是赌系列的题材。
  记者问剧本三叔看过没有,这家伙直接说三叔相信自己,看自己就给了一百万港币。
  然后有记者问王京,邵氏那边怎么办?
  王京说自己就是在邵氏的片场拍电影,奇妙杂志社投资。
  (本章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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