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突如其来的背叛(1 / 5)
第427章 突如其来的背叛
以格里昂和布洛琳的实力,完全可以无伤地避开陨石衝击。
但他们为了保证白泽不脱逃,选择了加固力场,在半空中直面衝击波。
这样的结果,自然就是力场破碎,白泽的天妖法相被碾得崩溃,而格里昂和布洛琳也是受到了深浅不一的伤势。
白泽都忍不住为这两位的决心鼓掌。
为了保证白泽必死,他们都不惜自己负伤。能够让两位八星武者如此看重,白泽都有点感到荣幸了。
可惜,这两位並没能看出“白泽”是一具法相。
法相碎了怎么办?重组便是。
只是当法相重组之后,白泽赫然发现两道气机衝破碎石残骸,再度锁定了他。
“两位还真是鍥而不捨啊。”
白泽的法相之身上浮现出淡淡的妖气,“也罢。”
一声“也罢”,法相之气息陡然上升,一股无形的恢弘之感油然而生。
天妖法相在变化,变得更趋近於人体,甚至可说是和白泽的本体结构一模一样。
只因白泽此刻的境界已经突破到了七星,也即是七魄中的最后一魄—天冲魄。
他破坏將军对瀛国的征服,令自身的神意攀升,主宰大脑识海,终是进入了这超凡入圣之前的最后一个境界。
天冲魄和灵慧魄在七魄中同属於精神方面的“魄”,只是后者侧重于思维,而前者天冲魄则是偏向统御和连接。
“冲”乃向上冲发、匯聚、交通之意,天冲魄主司精神思维和天地的交感,且还具有统御灵性,调和七魄的作用。
天冲和灵慧相调和,则完成从直觉到理性认知的整合;天冲与气魄相调和,则代表精神思维和身体力量的同步。
只因气与力不分家,气魄与力魄乃是一体。
且气魄代表真气和天地的联繫,天冲魄代表精神思维和天地的沟通,二者都是具备著连接沟通之效。
七星武者能以精神力干涉物质,不光是因为精神力足够强,也是因为天冲魄的沟通之效。
当白泽抵达这一境界之时,他的七魄也得到了统合,仿佛自身终於圆满了一般。
大脑被精神思维主宰,得到了完全的应用,於力量上也许没有得到质的飞跃,但在运用上却是有著十足的进步。
早些年间,一直都有“普通人只用了大脑的10%”的说法,这个说法后来被证实为谬误,人体大脑並不存在未开发的閒置部分。
但一般人確实无法完全利用起大脑来。
和身体一样,普通人和经过锻炼、掌握髮力技巧的人,其所发挥出的力量是有极大差距的。
天冲魄最基础的作用,便是对大脑的完全运用。
而调和七魄,则是让身体和精神思维达到了绝对的统一。
唯有將精神和身体的潜力发挥到极致,才会触摸到那种族的上限,然后打破它,进入另一片天地。
而人与人之间的潜能,自然也是有所不同的。 ↑返回顶部↑
以格里昂和布洛琳的实力,完全可以无伤地避开陨石衝击。
但他们为了保证白泽不脱逃,选择了加固力场,在半空中直面衝击波。
这样的结果,自然就是力场破碎,白泽的天妖法相被碾得崩溃,而格里昂和布洛琳也是受到了深浅不一的伤势。
白泽都忍不住为这两位的决心鼓掌。
为了保证白泽必死,他们都不惜自己负伤。能够让两位八星武者如此看重,白泽都有点感到荣幸了。
可惜,这两位並没能看出“白泽”是一具法相。
法相碎了怎么办?重组便是。
只是当法相重组之后,白泽赫然发现两道气机衝破碎石残骸,再度锁定了他。
“两位还真是鍥而不捨啊。”
白泽的法相之身上浮现出淡淡的妖气,“也罢。”
一声“也罢”,法相之气息陡然上升,一股无形的恢弘之感油然而生。
天妖法相在变化,变得更趋近於人体,甚至可说是和白泽的本体结构一模一样。
只因白泽此刻的境界已经突破到了七星,也即是七魄中的最后一魄—天冲魄。
他破坏將军对瀛国的征服,令自身的神意攀升,主宰大脑识海,终是进入了这超凡入圣之前的最后一个境界。
天冲魄和灵慧魄在七魄中同属於精神方面的“魄”,只是后者侧重于思维,而前者天冲魄则是偏向统御和连接。
“冲”乃向上冲发、匯聚、交通之意,天冲魄主司精神思维和天地的交感,且还具有统御灵性,调和七魄的作用。
天冲和灵慧相调和,则完成从直觉到理性认知的整合;天冲与气魄相调和,则代表精神思维和身体力量的同步。
只因气与力不分家,气魄与力魄乃是一体。
且气魄代表真气和天地的联繫,天冲魄代表精神思维和天地的沟通,二者都是具备著连接沟通之效。
七星武者能以精神力干涉物质,不光是因为精神力足够强,也是因为天冲魄的沟通之效。
当白泽抵达这一境界之时,他的七魄也得到了统合,仿佛自身终於圆满了一般。
大脑被精神思维主宰,得到了完全的应用,於力量上也许没有得到质的飞跃,但在运用上却是有著十足的进步。
早些年间,一直都有“普通人只用了大脑的10%”的说法,这个说法后来被证实为谬误,人体大脑並不存在未开发的閒置部分。
但一般人確实无法完全利用起大脑来。
和身体一样,普通人和经过锻炼、掌握髮力技巧的人,其所发挥出的力量是有极大差距的。
天冲魄最基础的作用,便是对大脑的完全运用。
而调和七魄,则是让身体和精神思维达到了绝对的统一。
唯有將精神和身体的潜力发挥到极致,才会触摸到那种族的上限,然后打破它,进入另一片天地。
而人与人之间的潜能,自然也是有所不同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