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侧写(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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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母亲中了三刀,但两刀直接致死,伤口很深,持刀的人是男性。”
  “即使我的母亲已经倒地,他也上去补刀,说明他很清楚想要致死,推测有过前科。”
  黎诚越说越顺畅,似乎那个暴躁的凶手真的在他身上復甦了。
  “门把手上没血跡,凶手並不知道房里有人,先搜索外部,才尝试打开房间。”
  “所以凶手不是熟人,他不清楚我家里的人员构成。”
  “我母亲颈部的切口光滑平整,未有反覆切割的痕跡,说明刀砍进去后能很顺利地按原路线拔出来。”
  “进而说明,凶手砍脖子时,处於一种很『顺手』的状態,我的母亲高165cm,所以凶手大约175cm至180cm。”
  黎诚指著门上的凹槽,道:“根据抬脚踹门的痕跡高度,推测踹门的人身高为170-180间。”
  “选择踹门而非撞门,凶手体格较健壮。”
  “我的姐姐被捅了两刀,裙子被掀开但犯人並未实施侵犯,因为时间不够。”
  “说明他们很清楚听到枪声后的警察的出警速度。”
  “最后的。”黎诚沉默片刻,持著刀跪在姐姐当时倒下的位置,微微抬起匕首。
  “我的姐姐是腹部中刀,而非胸部,犯人应当是捂住我姐姐的嘴,而后另一只手进行的捅刺。”
  “根据刀口的朝向,罪犯习惯正握匕首,是左撇子。”
  黎诚看向警长,低声道:“两个黄种人,和我家不相识,但我父母在本地做生意,大概率是外来人。”
  “命案发生在晚餐时分,他们大概率独居,但互相认识。”
  “身高在170-185间,都是男性有过前科,独居相互认识,有一个很健壮,持刀的是左撇子,胆小,有枪,並且是激情杀人。”
  “喔,好小伙子。”听到这里,警长露出惊异的神色,摸著头笑了笑,拍了拍黎诚的肩膀:“明天还有个案子,要不要去试试?”
  “只要警长您能稳住我姐姐的伤势……”
  “当然,我们可是警察。”警长哈哈大笑起来。
  ……
  半夜,十四岁的黎诚躺在床上,呆呆地望著警署的天板。
  从条件推结果很困难,但是从结果倒推条件反而没有那么困难。
  他伸出手,手腕处姐姐留下的歪歪扭扭的兔子好像在朝他呲牙大笑,他沉默片刻,伸手將这丑陋的兔子擦掉了。
  “我不是黎诚,我是凶手。”
  “我不是黎诚,我是凶手。”
  “我不是黎诚,我是凶手。”
  “我不是黎诚,我是凶手。”
  “我不是黎诚,我是凶手。”
  “我不是黎诚,我是凶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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