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杀林七夜(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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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林七夜,十九岁,外號十年哥、林佩奇,枪法二十米枪枪脱靶。处男,平均七天就会半夜起床洗一次內裤,左半屁股蛋上有一颗红痣,据他自己说有痔疮、颗粒感,最喜欢看的漫画是《寄宿日记》,最喜欢.......”
  “够了够了呦,足够了~现在就杀掉他呦。”
  ...............
  黑梧桐俱乐部。
  口乾舌燥的林七夜吨吨吨喝下一大瓶水,休息了五分钟,才从精神力的透支状態中缓过来。
  起身,进入卫生间,雨宫晴辉正巧也在,他靠在窗台上,嘴里叼著一根细香菸,慢慢嘬著。
  看到林七夜进来,审视了两眼:
  “你又把客人丟下跑出来了?”
  林七夜选了一个池子,低头瞄准池中的足球门,发射:
  “身体有点不太舒服罢了,你怎么学会抽菸了?”
  “欧巴桑给的,不好拒绝啊。”雨宫晴辉嘆了口气:
  “哪像你,长得帅可以有恃无恐,接待的也都是漂亮太太,我的顾客里全是各种奇葩......你能想到300斤的欧巴桑,偷偷给我酒里下药吗?”
  “哈哈哈.....节哀。”林七夜忍不住咧嘴,笑著看向雨宫晴辉。
  就在这一剎那,面前忽然出现一个蓝皮影。
  一张脸毫无徵兆地猛地贴到他脸上,双眼红得似要滴出血来,恶狠狠地瞪著他。
  但只这一剎,就让林七夜的血液都有些凝固。
  水流瞬间夹断。
  “*,什么鬼东西!”
  林七夜陡然大惊,左手扶枪,华丽转身,蹬了过去。
  但,右腿没遇到任何阻碍,穿透虚影,一脚將雨宫晴辉踹翻在地。
  “嗷!”
  雨宫晴辉痛苦地哀嚎一声,躺在地上,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盯著林七夜。
  林七夜提起裤子暴退,喝道:“小心......”
  刚喊出两个音节,那个诡异的蓝皮人就像被橡皮擦抹去般瞬间消失,方才还如附骨之疽的惊悚感也隨之消散,仿佛一切都只是幻觉。
  不,不是幻觉!
  两年来频繁的危机让林七夜对自己的直觉深信不疑,刚才確实有个诡异的东西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距离太近没能看清全貌,但那双血红的眼睛格外刺眼,让他记忆深刻。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雨宫晴辉满脸懵逼。
  林七夜表情严肃:
  “你没有看到之前的蓝影吗?”
  “什么蓝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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