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脱都脱死他(求月票推荐票追读)(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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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永贤正严肃地分析着应对策略,却见陈秉文脸上非但没有忧色,反而露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甚至.有点戏谑。
  “哈哈哈哈哈!”陈秉文突然笑了起来,笑声爽朗,带着一种尽在掌握的从容,“顾律师,别紧张。
  凌总监,请把我们和程龙签的那份劲霸饮料的代言合同原件,拿给顾律师看看。”
  凌佩仪笑着点点头,立刻转身出了陈秉文办公室。
  不一会的功夫,便拿着一份装订精美的合同回来,递给了顾永贤。
  顾永贤有些疑惑地接过合同,翻开第一页,目光落在合同甲方(委托方)的位置上。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
  只见合同甲方清晰地写着:
  委托方:心资本
  (注册地:开曼群岛)
  他迅速翻到签名页。
  乙方的签名处,赫然是一个流畅的英文签名:jack chen!
  顾永贤猛地抬起头,有些震惊的看向陈秉文。
  刚才的担忧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对眼前这位年轻老板深谋远虑的佩服!
  “陈生!这.高!实在是高啊!”
  顾永贤忍不住赞叹出声,“您这是给罗维挖了个大坑啊!”
  方文山和凌佩仪也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微笑。
  他们作为之前代言合同的参与者,自然知道这份合同的“玄机”。
  陈秉文靠在椅背上,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罗维不是要告吗?
  让他告。
  不过,他得先搞清楚,他要告谁。”
  他顿了顿,笑着继续说道:
  “我们对外宣传、产品包装、广告投放的主体是‘陈记食品有限公司’,但和程龙签合同的甲方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心资本’。
  罗维要告侵权,他告‘陈记食品’?
  证据链对不上。
  他告‘心资本’?
  一个在开曼群岛注册的空壳公司,连实际办公地点都难找,传票送达都是个大问题。
  另外,程龙签的是英文名‘jack chen’。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他的艺名,但在法律文件上,尤其是在涉及跨国诉讼时,这可能会成为一个争议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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