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锄奸成功(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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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在经过长期使用后,还摸索出了应对枪口上跳的办法,那就是將手腕倾斜九十度,让子弹呈扇形发射,將其发挥出了更强的火力优势,。
  此方法一经推广,就更受游击队们的喜爱了。
  看著手里的镜面夹子,曹魏达喜爱的摸索了一番。
  犹记得小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过年了,因为过年的时候可以领压岁钱、吃好吃的,还可以买玩具枪!
  他那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大型號的手枪了,当时拿著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帅的小屁孩!
  “喏,给你了。”曹魏达虽然挺喜欢镜面夹子的,但他用到的机会並不多。
  就算遇到危机了,近战有武术,短距离有白朗寧,长距离有stg44突击步枪虽然他没有经过系统培训过枪法,打的可能不是很准,但足以威慑敌人,然后跑路!
  所以,这把镜面夹子放在他身上实属浪费,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呢。
  毕竟,就算没有自己,这个叛徒大概率也是活不成的,最后的所有的一切也属於红党的。
  他都已经捡了人头了,目的已经达到了。
  郑朝阳倒是没客气,他可是知道曹魏达是个大款。
  再说了,我一路跟隨,提心弔胆的保驾护航,这支枪就算回报了。
  將枪递给郑朝阳后,曹魏达又在实体上到处摸索。
  摸到心臟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了一股凹陷,显然刚刚的肘击已经將对方胸前的肋骨给打折了。
  三下五除二的將尸体摸完,一份证件,一小碟联银券,七八块现大洋,就没其它的了。
  “够叛徒,穷鬼,呸!”曹魏达相当嫌弃,打开证件借著昏黄的月色看了看,“东亚学术研究会名誉团员”
  厌恶的將证件和钱通通递给郑朝阳,那证件他没鸟用,指不定郑朝阳他们有些作用。
  隨后,在郑朝阳呆愣的目光下,他迅速而又熟练的抹除周围的痕跡。
  郑朝阳就这么眼神复杂的看著他,直到曹魏达拉他跑路,这才暂且收敛心神。
  (本章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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