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那是我老婆的救命钱!扒手有刀!(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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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诚一路追隨那扒手,从凤山路一直跟到祥安街,最后到东三路。
  东三路附近都是老小区,人口不多。
  戴眼镜的精瘦男子左右张望后,拐入了一个偏僻的转角。
  陆诚不得不承认,这个扒手的警惕性很高,跟踪的这一路上,对方时不时回头,观察是不是有人跟踪。
  那扒手中途还在一家小餐馆点了一份餛飩,吃餛飩只是掩饰,他的目的在於观察四周,確保自己一路上是安全的。
  从这些行为可以看出,这个扒手是个相当狡猾的惯犯,作案经验很丰富。
  幸亏“苍蝇捕手”一直掛在那扒手的身上,即便扒手不在陆诚的视野內,陆诚也能一直跟著。
  他跟踪的时候,基本上不去看扒手的方向,怕撞上对方的眼神。
  確认过眼神,你就是那个人。
  狡猾的罪犯第六感强著呢,可能双方眼神接触了一下,就能辨別出你是不是帽子。
  陆诚有自知之明,自己还嫩著呢,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
  跟踪途中,陆诚还换了一次衣服,以免那扒手对同一件衣服留下印象。
  陆诚当然可以在適当的时机衝上去,把扒手制服。
  但是有风险。
  第一,他没有出勤,穿著便装,什么装备也没有,赤手空拳。
  第二,那个扒手有刀片,而且手法熟练,保不齐还有小刀之类的武器。
  大街上人多车杂,贸然抓人,会有不可控的安全隱患。
  所以,必须等那个扒手去没人的地方,查看赃物时,就是陆诚出手的最好时机。
  而现在,时机到了。
  只见那精瘦男人拐进街角后,他站在垃圾桶旁边,把裤腰带里的报纸拿了出来,里面是红的崭新钞票。
  闻了闻,一股油墨味。
  现在取现金用的很少了,但恰巧,那吴三毛是个只会用老年机的农民工,不会使智能机,这不就倒霉被盯上了。
  扒手的口袋里还有一只红色皮夹子和一部手机,也是赃物。
  他把钱包里的钱拿出来,钱包丟进垃圾桶。
  手机卡也拔出丟掉。
  今天收穫满满,他吹了个口哨,正欲转身离去。
  突然。
  扒手的身后窜出来一个身影,十分迅捷。
  他眼睛一,后脑传来猛烈震盪,接著就是吃痛。
  一记凌厉的手刀砍在了他的后脑,令他差点眼前一黑,栽倒在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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