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刺史之智,闻所未闻(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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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三公到底是老了,老眼昏,不藉助单照,没法看清那些蝇头小字。
  看著看著,他脸色变了,无比凝重。
  待看完之后,胡三公放下册子,目光震惊的看著刘靖,久久不语。
  对方的反应,刘靖並不意外,问道:“三公觉得如何?”
  胡三公感慨道:“好一个摊丁入亩,好一个火耗归公,好一个一条鞭法,老拙一直不信有生而知之之人,而今却是开了眼。刺史之智,老拙闻所未闻。”
  这是仁政啊!
  可谋万世之基的仁政!
  而这样的仁政,却出自一个未及冠的少年之手,这让胡三公如何不震惊。
  宦海沉浮几十载,什么样的妖孽他没见过?
  但刘靖这样的,还真是头一回儿见。
  刘靖也不好解释,乾脆默不作声,认下了这份功劳。
  只能在心中默默给张居正道了声歉。
  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在这个时候出现,完全是划时代的。
  须知,唐时以前,赋税是分开的。
  赋是赋,税是税。
  唐朝德宗时,实行两税法,统一赋税,同时也不必再区分土户、客户等,只要在当地有资產、土地,就算当地人,就需上籍徵税。每年两收,分別在夏收与秋收之时徵税。
  但,两税法只是统一了赋税,却並未统一徭役。
  地方兴修水利,便会徵发民夫,这是一种徭役。
  打仗徵发隨军民夫,亦是一种徭役。
  类似这样的徭役有许多,一句两句说不清楚。
  唐时规定,上至五十六,下至二十三的男丁,每人每年需服役二十日。
  如果有人不想去,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去,那怎么办?
  简单,钱!
  若不服役,可每日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抵充,称为“庸”?。
  而一条鞭法將赋税与徭役,全部统一。
  不想服徭役,直接交钱,官府会用这笔钱,去僱佣人顶替你去。
  如此一来,使得税收更加简洁精干,也能防止官员佐属趁机上下其手。
  摊丁入亩,则是对一条鞭法的补充。
  可以理解为,是对上个版本打的一个补丁。
  这其中涉及的核心,是对公平的重新定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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