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太昂贵(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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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时候,大部分的鞋子都是定製的,商场里也有专门的鞋子专柜,专门出售上海品牌的鞋子。
  “小美姐姐,你的鞋是几號的?”
  冯小美从来没有买过鞋,所以她一直都是李春霞亲手做的一双运动鞋。
  冯小美顿时羞得无地自容:“红军,不要,我还是换一双布鞋吧,这鞋子太昂贵了!”
  李建华对著导购员露出了一个最和善的微笑:“这位先生,我可以试一试你的鞋子吗?”
  既然不能试,那就只能用冯小美的鞋子来测量鞋子的大小了。
  “行,不过別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懂不懂?”
  导购员被李先生热情的微笑打动了,她的態度也和別人不一样,並不像別人那样冷漠。
  “那就谢谢大姐了。”
  李建华一声“大姐”
  叫的老大妈心里美滋滋的。
  “这是个好男人,他的儿子也是个好男人!”
  “我家老公还没送过我礼物呢!”
  导购小姐絮絮叨叨的说著,觉得这个年轻人太可怜了,这身衣服,手腕上都有一块表,长得还挺俊的,要是还没有结婚的话,倒是可以把我们家的招迪、来迪、迪迪……
  通过目测,李建华认为冯小美应该是要穿37號1.5的鞋。
  不要惊讶,在那个时代,有一半尺码的鞋。
  李建华按照“大而不是小”
  的原理,购买了一款“膏药”
  式的皮革鞋,或许说是“小皮靴”
  更为恰当。
  看在小美姐皮肤白皙的份上,他特地挑了一对鲜艷的大红鞋,结帐的时候,这一对小皮鞋三十七块五分。
  一双短小的鞋子,只需要22块,但是冯小美却很喜欢这双红靴子。
  他才刚刚加薪,才四十多美元,就掉了他一个月的工资。
  由此可见,在那个年代,靴子已经是一种奢侈的东西了,一条靴子,抵得上一个工薪阶层的月薪。
  要是家里只有一个工人,他的薪水连吃饭的钱都不够,更別说其他的了,能在今年年底给儿子做一套新衣服就不错了。
  和李建华一家一样,一家四口都有工作,而且收入不菲,就算是在京城中心地带,也没有几个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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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小美在他的指挥下,立刻换上了一双新的靴子,连鞋子都不想扔掉,直接放进了鞋盒里。
  一英尺三毛七分的布,一米二十三一米的毛料,李建华一听就心疼,自己手里还有几百元呢!
  但是西装外套,裤子,鞋子,都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搭配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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