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夏收(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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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县令相招,申、蔡两家不敢怠慢。
  正好,昨日宴会时,两家家主都来了县城迎接,现在就住在城內府宅。
  听到传唤,立刻就赶了过来。
  “见过县尊。”
  见面行过礼后,陆云让两人坐下,然后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这两家之中,申家主要是经营造船厂,以及码头上的酒楼、货站、仓储为业,算是坐地虎,並不怎么参与海贸。
  蔡家才是主要经营船队,以对外贸易为生。
  所以此次询问,主要以蔡家为主。
  听了陆云的计划之后,蔡家家主蔡青说道:“县尊欲购粮賑济百姓,这是利国利民之事,我蔡家自然愿意支持。
  这样吧。
  此次购粮,运回米后,我只收县衙一斤五钱。如何?”
  易安郡那边的米价是一斤三钱,一斤五钱的话,也只是在原价基础上多了两钱而已。
  考虑到对方要出船运输,来回的时间,人力成本,占用船只的成本。
  每斤米只是多收两钱,也就覆盖成本而已。
  从此可以看出,这位蔡家主確实愿意为家乡出力,同时也是在討好陆云这位县令。
  “蔡家主大义,此份情我记下了,就这么办了。
  一斤米五钱,先买二十万斤米回来吧。”
  听了蔡青的条件后,陆云当场拍案,做出了决断。
  两万斤米,也就是一百万钱,一千两银子。
  以县衙的存银,还给得起。
  等这些米买回来,加上县衙的存粮,陆云手中就有五十万斤粮,也就是五千石米。
  这些粮食掺和一些野菜,也勉强够养三千流民半年了。
  若实在不够,后续还可以继续再买,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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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陆云手下的军队,粮食方面的消耗倒是不大,主要是吃肉多,以一座县城的体量,倒也供给得上。
  確定了买粮的数额之后,陆云先给了三百两银子的定金,开了条子,让蔡青去县衙银库取。
  算是把买粮的事情,全数託付给蔡家了。
  吩咐完这些事情之后,陆云则继续查看著县衙內的户籍图册,看著县誌,儘可能的多了解居风县的情况。
  同时时不时带人在县城巡视,了解民生。
  一圈转下来,县城的情况,確实如李通所说,惨不忍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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