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初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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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后按照先前惯例,任命一名县卒为火长,让这些乡兵分別驻扎在三个村庄。
  同时又令林安平在小园村组建巡检衙门,负责这三个村庄的防卫工作。
  与红木镇不同的是,考虑到小园村距离县城不远。
  十五里的距离,又是平原,急行军的状態下,兵马一个时辰就能抵达。
  所以这里並没有留下县卒,林安平能够带领的兵马,就只有这些乡兵了。
  处理完县城的流民,陆云又去了一趟上溪镇。
  依旧是老套路,清户、分田,招募乡兵,组建巡检衙门。
  上溪镇的情况比红木镇要好,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这个小镇建立在一条溪流旁边,位处上游。
  实际也是如此。
  这条东江支系,灌溉了上溪镇附近大片良田,这个镇子完全就是以因为產粮眾多,人口繁茂,自行形成的小镇。
  杨哲带来的一千五百流民,安置在镇子上,根本不用担心无法容纳。
  算上本地人后,上溪镇总计两千民眾。
  其中一千五百人,在镇上就安置了下来,另外五百人在下游安置在了一个小村。
  如此一村一镇,也算初步恢復了上溪镇的生机。
  在这里,陆云招募了二十九名乡兵。
  留下了二十七名,与三名县卒一起,组成了三火乡兵。
  再依红木镇旧例,给杨泽留下一火县卒,令其在此组建巡检衙门。
  陆云便带著多出来的两名乡兵,返回了县城。
  然后他又去了一趟金沙港,在那里推行清户、分田二令。
  只是效果確实差了些。
  金沙港的居民,大多数是水手海员,跟著蔡家一起吃海上这碗饭。
  风险虽然大了点,但收益也很大,普遍月收入四五两银子。
  人家根本看不上种田那点收入。
  而陆云的分田之令,可是要求田地分下去后,必须要妥善耕种,不能荒废,並且每年要交一半租税,规定严苛。
  自由惯了的水手海员,根本受不了这种拘束,也不会种地。
  於是一番推行,清户令倒是执行得很好,將此地人口查的差不多。
  唯有分田令,港內最后只有千人参与,进行了分田。
  另有一千七百多人,依旧做著老本行。
  对此,陆云也不强求。
  想要维持港口运转,確实也少不了这些人,强令他们去种田,效果好不好难说,港口肯定是要废掉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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