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协议条款 扶南战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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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 协议条款 扶南战局
  一个时辰之后。
  穆文涛匆匆离开了县衙,然后也顾不上休息,带著刚刚商谈出的诸项条件,紧急向日南府而去。
  需要向自己的东主,也就是那位岑府尹復命。
  陆云则在其走后,回到了书房,思索著刚刚的谈判。
  方才整场对话,期间磕磕绊绊,数次发怒衝突,险些不欢而散。
  好在互相忍让之后,总算达成了一个大致的协商。
  首先,第一条,也就是谈判的最基本要求。
  陆云同意接收隆安、均安二县,並承担起整个南靖府乃至於九真郡的南部边防。
  抵御扶南国入侵的重任,压在了他的身上。
  接著是后续的条件。
  第一,作为陆云承担这个职责的补偿,郡城与南靖府,愿意交给他两万边民。
  这两万人,可以由陆云在撤回来的日南、九德二府百姓中,自由挑选,安置到隆安、均安二县。
  其中青壮,將被编为两县乡勇,作为守护边防的主要力量。
  第二,为了帮助陆云恢復隆安、均安二县的生產,以及训练乡勇,儘快组建好边防力量。
  郡城与府衙,將拨付给陆云一批足以武装五千人的军备,其中包含一千套甲冑。
  此外还將拨粮十万石,银五万两,作为初期的军资。
  但下发钱粮军械,只限於这一次。
  给了这次后,居风县的一切开支,郡城与府衙將不再承担,都由陆云自己想办法解决。
  毕竟岑铭正等人,是想借扶南国的手,来消耗陆云的实力。
  而不是想要扶持陆云,帮他壮大势力的。
  眼下给出的这些条件,只不过是为了让陆云能接受这个条件,给出的饵料罢了。
  既然是饵料,那必然不会太多。
  眼下能给出的诸多条件,就已经是极限了。
  第三,陆云抵御扶南国入侵的界限,仅限於万人规模以內的军队。
  一万人以內的蛮军,居风县需自己解决,郡城与府衙不会给予援助。
  但超过一万人,二者便需要派出援军。
  这个条件倒也合理。
  现如今,郡城对於陆云实力的估算,只局限於他在居风县训练的四千兵马,以及在大山中通过討伐蛮夷,可能建立起了一个基地。
  但上述势力,居风县只有两万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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