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我要这个(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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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往外一些,便是御史大夫、大理寺卿之类的居所。
  这些地方,都不是林嫵买不买得起的问题了。
  买了就是僭越,要掉脑袋的。
  如此类推,以皇城为中心,向外画环,普通百姓能排到七八环。
  林嫵她们光是赶去看房,就坐了半个多月时辰的车。
  久居寧国府,她们都对平民住的地方,不大习惯。
  光是走在街上,鸣翠就小心翼翼的。
  生怕踩著屎。
  毕竟马、骡、驴这些畜生遍地走,遍地释放,无人拾掇。
  且街上灰特別大,地下积了厚厚一层,一脚踩上去,鞋帮陷下去了,著急忙慌提起来,鞋又掉了。
  有一段路,林嫵的马车卡在坑里出不来。
  还是陈吉了几文钱,找路人帮忙抬出来的。
  基於这些经歷,见到人牙子时,林嫵第一个要求就是:
  “我要四五环的宅子。”
  二三环当然更洁净更漂亮,可惜她囊中羞涩。
  四五环是小官住的地方,也有一些富商,从综合情况来看,最適合她。
  不过,林嫵和鸣翠走在五环的街上,去看房子时,路上经过好几个酩酊大醉的子弟,肆意地打量她俩。
  鸣翠是没留意,但林嫵不由得皱了眉头。
  回到马车上,林嫵便对鸣翠说:
  “这儿的宅子,是买不得了。”
  鸣翠啊了一声。
  “怎么了呢?这儿的房子大,也亮敞,有两间我还挺喜欢呢。”
  林嫵摇摇头。
  “这儿治安不好。”
  作为一个独居女性,安全可是很重要的。
  她不希望自己的门前,三天两头有浪荡子来骚扰。
  鸣翠懵懵懂懂地点头。
  她从小就住在国公府,哪儿哪儿都安全得很,根本没有这个意识。
  可是到了四环,价格又贵许多。
  林嫵估摸著,买下这儿的宅子,自己的存银都得赔进去,还要当一些首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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