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早不完蛋晚不完蛋(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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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看怎么样?”
  “还是差点意思,不过也差不多了。”
  寧姚翻了个白眼:“你这漫画能行么,孙悟空这个神话人物家喻户晓,还没听说过有孙悟饭的,还有孙悟天,这都什么破名字。”
  方堃笑道:“孙悟空的儿子,漫画漫画,又不是四大名著,而且这漫画手稿做出来后,我是打算以你的名字送到日笨杂誌上投稿的,主要市场不在国內。”
  对於这茬儿,方堃真的是无心之举,他见寧姚绘画功底这么好,突然就有了这个念头其实成不成都可以,可这妮子还真给画了出来。
  漫画《龙珠》,方堃第一次接触的时候,还是九六年,当时他已经三十七岁,本来是做消遣读物看的,可看著看著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既然自家老婆有这份实力,为什么不尝试著搞一搞,哪怕最后失败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如果成功了,西游记是咱老祖宗留下来的故事,与其让日笨人以此开发出漫画、动漫和电影及一系列的周边產业,为什么不自己搞一搞。
  寧姚嘴上说归说,可她还是很乐意完成这个故事的,尤其是方堃所说的,后面投到日笨,进行文化输出占领日笨市场,只是想想就有劲头。
  “这故事其实也挺不错的,为什么要投到日笨去,国內也可以啊。”
  “拉倒吧,就跟你吐槽的一样,大家都知道孙悟空,你整个孙悟饭出来,堂堂齐天大圣,斗战胜佛,弼马温,还能和人结婚生孩子,这也就算了,儿子叫什么不好,叫孙悟饭,这要发表出去,唾沫星子都能淹了你。”
  《龙珠》的故事很简单,很久很久以前曾流传著集齐七颗龙珠可以召唤出神龙实现愿望的传说,住在深山中的小悟空本领高强,偶然的机会他隨时尚少女布尔玛走出大山,四处寻找传说中的龙珠。
  这故事乍一听没什么问题,而且还很有新意,可现在放在国內,就不是一般的扯淡了八十年代虽然是文学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思想大开放的时期,可这种对西游记的魔改,真不是老百姓说接受就能接受的。
  以防万一,也是为了寧姚好,还是先去投日笨的杂誌来的稳当。
  寧姚则有些佩服方堃天马行空的想像力,这种故事,一般人真不是靠想就能想出来的她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始动工,更多的就是对人物进行反覆绘画,以达到方堃的要求。
  绘画本来就是一件她喜欢的事儿,尤其是在方堃那句文化输出后,心气劲儿更高了。
  赵德柱在纸张上来回步,还能落下淡淡的小梅印,以此试图获得铲屎官的关注。
  寧姚给它放到地面上,又抓著裤脚爬上桌面。
  以此反覆两回,果断送出书房出现在了方堃眼前。
  一人一猫大眼瞪小眼。
  “喵~”
  “別看老子,想玩自己出去玩去。”
  家里的古董太多,哪个地方该摆哪件儿,哪件需要再擦拭擦拭都是活计,繁琐归繁琐,可方堃同样干著起劲。
  元青除了书房和臥室摆两件,余下的方堃全部收进了空间。
  客厅和东西厢房里,最多的就是清晚期的物件,太珍重的,哪怕是给人观赏,也没见过有人直愣愣摆出来的。
  乾隆雍正时期的,方堃给摆在了地下室的博古架上。
  整整四排的博古柜架,材料也是上好的防潮防腐酸枝木,可仅此还是不能做到最好的保护效果。
  方堃现在的收藏量,已经足以支撑他开起一家小型的私人博物馆了。
  这里面的物件,他没有一件是准备以后送拍变卖的,除非自己真的混到吃不起饭的地步了。
  后面与其自己关起门来孤芳自赏,说不准自己真会弄个私人博物馆出来,用以公开展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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