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送白洁进城(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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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就应该骑马,赶车什么的,那是老弱病残才该干的事情。
  “师父,跑快点!再快点!”小树林大声喊。
  张红旗一夹马腹,闪电跑得更快。
  小树林紧紧抓著马鬃,身子往后仰,靠在张红旗怀里,嘴里发出“喔喔”的叫声。
  真不愧是骨子里流著鄂伦春族的血液。
  以前的生活环境,压制了小树林的天性。
  拜师张红旗后,小树林的天性开始释放。
  变得活泼,甚至有些调皮。
  白洁紧紧追在后面,看著跑在前面的两人,嘴角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旋即又忍不住暗暗嘆息。
  恨不相逢未嫁时。
  这就是白洁此时的心情。
  如果,能在当姑娘的时候,遇到张红旗该有多好。
  那样她就不用去冰城,可以和张红旗长相廝守,给他生几个孩子。
  跑了大约半个小时,张红旗勒住韁绳,让闪电慢下来。
  闪电喘著粗气,鼻子里喷出白雾,脚步从狂奔变成小碎步。
  前面已经到了小兴安公社。
  让闪电慢下来,休息一会,也等等白树峰。
  小树林意犹未尽,回头看著张红旗:“师父,怎么不跑了?”
  “歇一会儿。”张红旗摸了摸闪电的脖子,“等等你舅舅!”
  小树林也摸了摸闪电的脖子,说:“闪电真厉害。
  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养一匹像闪电一样的大马!”
  “这个可以有!
  不过,你得好好学习,將来才能有钱买大马!”张红旗笑道。
  小树林这个梦想,还是能够实现的。
  毕竟,等他长大的时候,已经改革开放了。
  在北大荒这边,只要有钱,別说养一匹顿河马。
  就是养一匹布琼尼马也不是问题。
  闪电可不管师徒两个的对话。
  已经从小跑变成了慢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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