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不战而屈(3 / 5)
第二,八路军观察员可以进驻,但人数不能太多,每个师团不超过十人。第三,日军可以留下偽军和偽政府人员,但日籍顾问和技术人员要带走。”
老总听完翻译,看向沈舟。沈舟微微点头。
“可以谈。”老总说,“但我们要加几条。
第一,日军撤军路线要事先通报,不得经过八路军根据地和人口稠密区。
第二,日军携带的武器弹药要登记造册,不得私自贩卖或转交第三方。
第三,所有日军伤员、病员,八路军可以提供人道主义救治,但治癒后必须继续撤走。”
又是一轮討价还价。谈判从上午持续到傍晚,双方就几十个细节条款反覆拉锯。日军在撤军时间、观察员权限、物资处理等关键问题上寸步不让,八路军则在主权原则和人道主义条款上坚持立场。
第三天,谈判陷入僵局。
“后宫淳中將,”沈舟在休会时说,“我们都很清楚,畑俊六大將派你来谈判,不是因为热爱和平,而是因为日军在华中撑不住了。
太平洋战爭爆发,日军主力南调,华中兵力空虚,士气低落。继续打下去,华中派遣军有被全歼的危险。撤军,是你们唯一的选择。”
后宫淳苦笑:“沈先生看得明白。但正因如此,畑大將要为三十万官兵的生命负责。条件太苛刻,部队可能发生譁变。”
“那就换个思路。”沈舟说,“华中给你们,我们八路军可以派军队过去占领,但日军必须保证不抵抗,不破坏,有序撤出。
八路军承诺,只要日军不开第一枪,我们绝不主动攻击。但日军的所有重装备、库存弹药,必须留下。轻武器可以带走,用於途中自卫。”
“这...”后宫淳眼睛一亮。这个方案比之前的“监督撤军”温和得多,至少保留了日军的体面。
“我需要请示。”他说。
这次请示很快有了回復。傍晚,后宫淳带来畑俊六的答覆:“原则上同意沈先生的方案。但有几个补充:第一,八路军接管城市时,要与日军指挥官正式交接,不得武装衝突。
第二,日军撤退途中,如遇袭击,有权自卫还击。
第三,日籍技术人员自愿留下者,应予以保护。”
“可以。”老总拍板,“但我们也有补充。第一,所有偽军、偽政府人员必须全部移交,一个不漏。
第二,日军在华中掠夺的文物、图书、工厂设备,必须留下清单,八路军有权追索。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他盯著后宫淳,一字一顿:“一旦开火,杀无赦。只要日军有一枪一弹射向八路军,整支部队都將被视为敌军,予以歼灭。这个条件,必须写进协议,而且要通告所有日军部队。”
后宫淳脸色发白。这个条件太狠了,等於剥夺了日军任何反抗的可能。一旦有士兵走火,或者有人故意挑衅,整个部队都可能遭殃。
但他没得选。畑俊六的电报说得很清楚:不惜一切代价,把部队带回来。
“我...同意。”后宫淳嘶哑地说。
1940年10月25日,《华中地区日军撤离及八路军进驻临时协议》在北平六国饭店正式签署。协议共十二条,主要內容包括:
一、日军华中派遣军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停止一切军事行动,逐步向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港口集结。
二、八路军自11月1日起,分批进驻华中各城市,与日军进行和平交接。
三、日军撤军期间,八路军不得主动攻击日军,日军不得向八路军开火。一旦发生交火事件,视为日军违约,八路军有权予以歼灭。
四、日军可携带轻武器自卫,但所有重炮、坦克、飞机、库存弹药及军用物资必须留下。 ↑返回顶部↑
老总听完翻译,看向沈舟。沈舟微微点头。
“可以谈。”老总说,“但我们要加几条。
第一,日军撤军路线要事先通报,不得经过八路军根据地和人口稠密区。
第二,日军携带的武器弹药要登记造册,不得私自贩卖或转交第三方。
第三,所有日军伤员、病员,八路军可以提供人道主义救治,但治癒后必须继续撤走。”
又是一轮討价还价。谈判从上午持续到傍晚,双方就几十个细节条款反覆拉锯。日军在撤军时间、观察员权限、物资处理等关键问题上寸步不让,八路军则在主权原则和人道主义条款上坚持立场。
第三天,谈判陷入僵局。
“后宫淳中將,”沈舟在休会时说,“我们都很清楚,畑俊六大將派你来谈判,不是因为热爱和平,而是因为日军在华中撑不住了。
太平洋战爭爆发,日军主力南调,华中兵力空虚,士气低落。继续打下去,华中派遣军有被全歼的危险。撤军,是你们唯一的选择。”
后宫淳苦笑:“沈先生看得明白。但正因如此,畑大將要为三十万官兵的生命负责。条件太苛刻,部队可能发生譁变。”
“那就换个思路。”沈舟说,“华中给你们,我们八路军可以派军队过去占领,但日军必须保证不抵抗,不破坏,有序撤出。
八路军承诺,只要日军不开第一枪,我们绝不主动攻击。但日军的所有重装备、库存弹药,必须留下。轻武器可以带走,用於途中自卫。”
“这...”后宫淳眼睛一亮。这个方案比之前的“监督撤军”温和得多,至少保留了日军的体面。
“我需要请示。”他说。
这次请示很快有了回復。傍晚,后宫淳带来畑俊六的答覆:“原则上同意沈先生的方案。但有几个补充:第一,八路军接管城市时,要与日军指挥官正式交接,不得武装衝突。
第二,日军撤退途中,如遇袭击,有权自卫还击。
第三,日籍技术人员自愿留下者,应予以保护。”
“可以。”老总拍板,“但我们也有补充。第一,所有偽军、偽政府人员必须全部移交,一个不漏。
第二,日军在华中掠夺的文物、图书、工厂设备,必须留下清单,八路军有权追索。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他盯著后宫淳,一字一顿:“一旦开火,杀无赦。只要日军有一枪一弹射向八路军,整支部队都將被视为敌军,予以歼灭。这个条件,必须写进协议,而且要通告所有日军部队。”
后宫淳脸色发白。这个条件太狠了,等於剥夺了日军任何反抗的可能。一旦有士兵走火,或者有人故意挑衅,整个部队都可能遭殃。
但他没得选。畑俊六的电报说得很清楚:不惜一切代价,把部队带回来。
“我...同意。”后宫淳嘶哑地说。
1940年10月25日,《华中地区日军撤离及八路军进驻临时协议》在北平六国饭店正式签署。协议共十二条,主要內容包括:
一、日军华中派遣军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停止一切军事行动,逐步向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港口集结。
二、八路军自11月1日起,分批进驻华中各城市,与日军进行和平交接。
三、日军撤军期间,八路军不得主动攻击日军,日军不得向八路军开火。一旦发生交火事件,视为日军违约,八路军有权予以歼灭。
四、日军可携带轻武器自卫,但所有重炮、坦克、飞机、库存弹药及军用物资必须留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