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死者復刻命案?(大改)(2 / 3)
復刻……命案?
果然,变態的想法他无法理解。
【刘泽航:他將目標放在了李晗月身上!准备绑架李晗月!仅仅只是因为李晗月饰演了当年的那个角色,对他来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他想將当年对“吴小”做的事情全部復刻在李晗月身上!以证明自己的犯罪实力,並再次对警方进行挑衅!】
萧贺表情瞬间冰冷。
那真是死的太轻鬆了。
【萧贺:那李晗月现在情况怎样?】
【刘泽航:她被嚇到了,现在正做心理辅导。】
萧贺嘆气。
李晗月作为“吴小”的饰演者,最清楚“吴小”当年受到的那些伤害和痛苦。
而这差一点点,演绎变成现实。
这如何不让人感到恐惧和后怕。
考虑到自己饰演的是“朱老三”角色,李晗月应该暂时不想听到他的声音,萧贺便只给李晗月发了一条慰问简讯。
不过李晗月那边很快就回復了消息,是一条带著哭后鼻音的语音:
“萧哥,谢谢你!现在我回想起之前的事情,发现那个李志成每次出现在我身边时,你和刘哥都会出现並打断我们的谈话,虽然你们可能只是无意的,但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你们,不会让我的回忆变得没有任何安全感。”
至少回忆里,她有两个伙伴一同面对,不会让她的回忆变成一个梦魘。
再想到已经死亡的李志成,李晗月觉得也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萧贺没有想到李晗月现在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这件事,不过他也很高兴自己的帮助可以让李晗月没有那么多的心理阴影。
安慰完李晗月,萧贺也被请去派出所做笔录。
其实他的存在感在这整个案件中非常低,唯一令人怀疑的,可能就是昨天和李志成坐同一辆车回市中心了。
不过萧贺倒也不太慌张。警方这个时候来找他,肯定是已经调查过监控,排除掉了他的嫌疑。他昨天一整晚都没有离开学校甚至是宿舍,根本就没有杀人的机会,更没有杀人的动机。
倒是那位旁听的吴建国,吴老爷子,一直盯著萧贺,突然开口问道:“你觉得李志成是个什么样的人?”
萧贺揣测著吴建国的问题:“呃,就是一个看上去老实本分的人,平时也很乐於帮助他人。”
吴建国哼笑一声:“这样吗?你真这么觉得的?”
萧贺有些紧张地攥紧手指。
自从拥有了犯罪系统后,他其实挺虚这些警察的,哪怕他没做过什么坏事——这难道是犯罪光环自带的debuff?
萧贺不知道,他只能勉强挤出个笑容。
而吴老爷子还在继续:“听说你是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怎么想著还没毕业就来拍戏啊?”
萧贺冷汗都要下来了。
老刑警的敏锐程度,恐怖如斯!
“就是……突然觉醒了这个爱好,毕竟现在计算机就业压力也挺大的。”萧贺半真半假地说。 ↑返回顶部↑
果然,变態的想法他无法理解。
【刘泽航:他將目標放在了李晗月身上!准备绑架李晗月!仅仅只是因为李晗月饰演了当年的那个角色,对他来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他想將当年对“吴小”做的事情全部復刻在李晗月身上!以证明自己的犯罪实力,並再次对警方进行挑衅!】
萧贺表情瞬间冰冷。
那真是死的太轻鬆了。
【萧贺:那李晗月现在情况怎样?】
【刘泽航:她被嚇到了,现在正做心理辅导。】
萧贺嘆气。
李晗月作为“吴小”的饰演者,最清楚“吴小”当年受到的那些伤害和痛苦。
而这差一点点,演绎变成现实。
这如何不让人感到恐惧和后怕。
考虑到自己饰演的是“朱老三”角色,李晗月应该暂时不想听到他的声音,萧贺便只给李晗月发了一条慰问简讯。
不过李晗月那边很快就回復了消息,是一条带著哭后鼻音的语音:
“萧哥,谢谢你!现在我回想起之前的事情,发现那个李志成每次出现在我身边时,你和刘哥都会出现並打断我们的谈话,虽然你们可能只是无意的,但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你们,不会让我的回忆变得没有任何安全感。”
至少回忆里,她有两个伙伴一同面对,不会让她的回忆变成一个梦魘。
再想到已经死亡的李志成,李晗月觉得也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萧贺没有想到李晗月现在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这件事,不过他也很高兴自己的帮助可以让李晗月没有那么多的心理阴影。
安慰完李晗月,萧贺也被请去派出所做笔录。
其实他的存在感在这整个案件中非常低,唯一令人怀疑的,可能就是昨天和李志成坐同一辆车回市中心了。
不过萧贺倒也不太慌张。警方这个时候来找他,肯定是已经调查过监控,排除掉了他的嫌疑。他昨天一整晚都没有离开学校甚至是宿舍,根本就没有杀人的机会,更没有杀人的动机。
倒是那位旁听的吴建国,吴老爷子,一直盯著萧贺,突然开口问道:“你觉得李志成是个什么样的人?”
萧贺揣测著吴建国的问题:“呃,就是一个看上去老实本分的人,平时也很乐於帮助他人。”
吴建国哼笑一声:“这样吗?你真这么觉得的?”
萧贺有些紧张地攥紧手指。
自从拥有了犯罪系统后,他其实挺虚这些警察的,哪怕他没做过什么坏事——这难道是犯罪光环自带的debuff?
萧贺不知道,他只能勉强挤出个笑容。
而吴老爷子还在继续:“听说你是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怎么想著还没毕业就来拍戏啊?”
萧贺冷汗都要下来了。
老刑警的敏锐程度,恐怖如斯!
“就是……突然觉醒了这个爱好,毕竟现在计算机就业压力也挺大的。”萧贺半真半假地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