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3章 辉瑞再次內部討论(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送走郭宏斌和王援朝后,陈默站在酒店门口,微微舒了口气。
  姚尘风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拍拍他肩膀:“怎么样?有戏吗?”
  陈默笑了笑:
  “给了他们一个新的选择。
  比直接要51%可能更容易接受些。
  关键看他们內部能不能转过弯来。”
  “黄金股......亏你想得出来。”姚尘风咧嘴一笑,“不过挺妙。既抓住了要害,又给了对方台阶。徐总知道吗?”
  “来的路上跟徐总电话匯报过思路,他同意试试。”陈默道。
  “行,等著吧。明天看反应。”姚尘风看著辉瑞车辆离去的方向,“这帮老哥,估计今晚要睡不著觉咯。”
  翌日上午,辉瑞代表团並未安排与华兴的正式会谈。
  赵梦受陈默委託,询问是否需要安排参观松山湖测试场或其他活动,被郭宏斌婉拒。
  “感谢华兴的周到安排。我们今天上午需要在酒店开个內部会,梳理一下昨天的討论。”郭宏斌如是说。
  这在意料之中。
  陈默拋出的“黄金股”方案,需要辉瑞核心决策层消化、评估、爭论。
  酒店套房的会议室里,气氛比昨天在华兴时更加凝重。
  郭宏斌、罗世宏、王援朝、孙立军、李振华、钱峰、赵晋阳,七个人围坐。
  王援朝详细复述了昨晚陈默提出的“50:50+1%黄金股”方案,並附上了自己的初步分析。
  “这个方案的精髓在於,”王援朝总结道:
  “它把『控制权』这个笼统的概念,拆解成了『战略底线守护权』和『日常经营管理权』。
  华兴只要前者,而且是局限於最核心的几项战略事项。
  后者,也就是合资公司绝大部分的实际权力,交给了我们。
  在法律文本上,我们依然是平等的50%股东。
  这对我们內部统一思想、调动资源,阻力会小很多。”
  李振华从財务和法律角度分析:
  “从財务报告合併角度,因为华兴没有一般性的控股权,合资公司可能不需要併入华兴报表,这或许符合他们的一些考虑。
  从法律上,『黄金股』的设计需要非常严谨的章程条款支持,但技术上可行。
  关键是那几项『战略事项』的定义,必须清晰、无歧义,且范围不能隨意扩大。”
  钱峰点头:
  “定义必须是封闭式列举,不能有『等其他事项』这种兜底条款。
  而且,行权程序要明確,避免滥用否决权导致公司僵局。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