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林中猎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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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明早再见。我会指明最初的道路。”他冷冷地瞥了一眼路易宽阔的帐篷,轻轻跃到树上。
  作为游荡者,他会儘可能少携带行李,自然也没办法扎营。睡在高处已经是最好的选择。
  路易见对方消失在树冠的阴影中,便也关上了帐篷。心中则做出评价:
  无论这人到底是不是德鲁伊的探子,都很不討自己喜欢。
  ……
  即使时间是正午,落风森林深处的空气也越发潮湿阴冷。让人很难想像,几百年前的精灵们为何能在此处定居。
  这个世界上的精灵是种有些自我矛盾的生物。他们一方面喜欢宏伟的高塔、华丽的建筑群,穿著精致典雅的衣服,以文明自居。
  另一方面又热爱自然的原貌,崇拜荒野诸神。所以当新生命诞生、或者打算养老的时候,就会回到森林生活。甚至一些大型节日也会钻到里面举办。
  以至於现在的落风森林里,还能找到他们留下来的种种痕跡。
  比如——
  当路易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著烂泥,不经意抬头看向树冠时,那些装饰华美却遍布苔蘚的树屋就会映入眼帘。
  可惜他向来对考古没什么兴致,只猜测阳光都被其中钻出的茂密枝叶拦在了外面。
  真让人难受。
  从清晨醒来之后,他已经走了小半天的路。按照牛头人的脚程,即使保留著体力,也有接近二十公里。
  德鲁伊营地当然没那么远。他和阿兰德其实是在故意绕路,准备从远离甜水镇的那侧进入。
  这是为了不与德鲁伊们正面遇上,也是为了等待大部队成功將对方的主力拖住——若是穿过了迷宫,却发现那群幽影疯子们正聚在里面开会,那就尷尬了。
  路易这样想著,迈过一处倒塌的、缠绕著树根的精灵石碑。
  胳膊连同肩背、腰腹的肌肉则悄悄绷紧又放鬆,以適应“重击”发力方式。
  最近一有空閒,他就会做相关的练习与研究,准备在遇见德鲁伊之前將其儘量掌握。虽然任务是“穿过迷阵”,但他总觉得少不了战斗。
  至於如何判断发力方式是否正確?
  那太简单了。熟练度一涨,就说明练对了。探查术这技能,在战斗中没多少帮助,可用於训练实在是太方便。
  再加上有武艺打基础,只短短两天多的时间,路易就已经將“重击”掌握了大概。
  现在熟练度刚好达到51%,如果遇上敌人,倒是可以拿来练练手了。
  至於金戈,则是一直在他的兜帽里练习“舞风术”,弄得他后脑勺凉颼颼的。
  “噠噠噠。”
  就在路易准备悄悄抱怨几句的时候,脖子突然被连拍了三下。
  这是他与金戈约定的暗號,察觉到异常状况就以这种方式发出预警。
  真有敌人?
  路易心中一惊。
  不应该啊,自己虽在练习技能,却也没有一刻放鬆警惕。居然毫无发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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