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七宗罪的主人,是想杀死神明(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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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久,他低下头,呢喃道:“凡神之血,必以剑终,原来是这种含义。”
  “所谓的七宗罪,它们的共同点,其实都是对神的『叛逆』?”
  奈良鹿久不知道这两段话,出自《圣经》新约的“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但他能听出这些话的含义。
  意思是,只要信仰他,就永远不会有精神和肉体的飢饿,因为你所能获取的一切“食粮”都是他的赐予。
  在《圣经》中,身体是神所赐予的,是圣灵的殿和“家”,当用来服事神、荣耀神,而人本身不过是“管家”。
  “暴食”的反面正是“节制”,意为对身体的约束和谨慎自守。
  就像《箴言》中所说的“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
  如果自己得到的食物不够多,那不是上帝的问题,而是上帝需要你去“节制”,简单来说,就是要知足、感恩,不要强求。
  所以,所谓的“暴食”,不仅是指字面意义上的无节制渴求“食物”,更是指不满足於上帝赐予的一切。
  “暴食”之所以会成为原罪,就是因为暴食者对上帝赋予自己的身体特质或生存境遇並不满足,违背了上帝的权威。
  这种不满,体现为企图通过物质,比如过度摄取食物来满足自身,这是一种肉体层面的僭越和叛逆。
  就像是在说……
  上帝,你给我的不够好,不够多,我要用自己的办法满足自己。
  上帝,准確来说,应该是神明,祂所希望的,是让人类像植物一样等待天降甘霖,降下的,无论是雷霆还是雨露,皆是天恩。
  而天生不具备查克拉天赋的迈特凯,哪怕明知自己和別人相比没有天赋,但是却依然无视別人的冷眼和嘲笑,不断挣扎著获取更多以求满足自身。
  拥有这种特质的迈特凯,犯下了“暴食”的原罪。
  “那么……”
  奈良鹿久猛地抬起头,看向日向云川开口道:“之前拔出的贪婪、嫉妒和懒惰,还有剩下的傲慢、色慾和愤怒……”
  “是。”日向云川点了点头,轻声道,“皆是意为对『神意』的叛逆。”
  “贪婪”,是对物质財富、金钱或资源的过度渴望和囤积,违背了上帝作为一切財富真正拥有者的的主权。
  就像《路加福音》所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这一点,日向云川无可辩驳,他始终都在渴求更多財富、地位和力量。
  “嫉妒”,是恨恶上帝在他人身上的恩典彰显,希望他人失去或自己占有,违背了上帝分配恩赐的智慧与主权。
  就像《创世记》中,该隱因为嫉妒弟弟亚伯的献祭更受“神”青睞,最终杀害了亚伯。
  这一点,旗木卡卡西无可辩驳,他不止一次在夜里惊醒,只恨当初死的人不是自己,恨自己手上染著琳的血。
  “懒惰”,是精神和肉体层面的懈怠、冷漠、逃避,是一种心灵上的麻木和消沉,违背了上帝赐予的目的和责任。
  就像《罗马书》中所说“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侍主”。
  这一点,自来也无可辩驳,因为大蛤蟆仙人的预言,他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虚无縹緲的预言之子,逃避身为木叶忍者的责任。
  “也就是说……”
  奈良鹿久的喉咙上下滚动,死死盯著剑匣上的那句话,声音乾涩道:“锻造出『七宗罪』这七柄刀剑的那位存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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