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0章 债权转让协议(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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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十五號,下午。
  张红旗把传真搁在方桌上。
  “打电话给李建国。”
  陈默掏出本子记。
  “告诉他,韩国人在北京立案了。让他帮忙查一下,哪个律师事务所接的。”
  半个小时,李建国回了电话。
  “红旗,韩国人请的是中伦。”
  张红旗端著茶杯的手顿了一下。
  中伦——国內最大的涉外律师事务所,跨国智慧財產权领域排第一。
  “牵头的律师叫周明远,海归,在美国干了八年智慧財產权诉讼,去年刚回来。韩国人出了大价钱。”
  张红旗放下茶杯。
  “行,知道了。”
  掛了。
  九月十八號。
  际华集团收到一封律师函。
  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明远签字。
  厚厚一叠,二十六页。
  陈默翻了一遍,脸白了。
  “张总,韩国人掌握了咱们反编译原始码的证据。”
  张红旗没接话。
  陈默继续说:“他们从韩国带了一个技术专家,做了一份鑑定报告,把咱们神途的服务端程序和actoz的原始代码做了逐行比对——相似度百分之八十七。”
  “索赔呢?”
  “一亿美元,外加公开道歉,停止运营神途,移交全部伺服器数据。”
  张红旗把律师函翻了翻,搁下。
  “法务那边怎么说?”
  陈默犹豫了一下:“法务主管老吴的意见:庭外和解。”
  “理由?”
  “他说跨国智慧財產权案子,国內法院审理,对方又请了中伦,咱们的胜算不超过三成。建议主动接触,谈个赔偿金额,能压多少压多少。”
  张红旗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
  “让老吴来见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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