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0章 债权转让协议(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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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意思?”
  “朴社长打官司要钱——律师费,鑑定费,差旅费。这三个月,actoz的股价跌了一半,银行冻了授信,他没钱了。”
  陈默点头。
  “没钱,就得找钱。正规渠道借不到,他只能走地下。”
  张红旗把茶杯搁在桌上。
  “陈亚伦上个月从首尔的一个朋友那儿拿到了消息:朴社长把手里百分之三十的actoz股份质押给了一家韩国地下钱庄,拿了两千万美元。”
  陈默合上笔记本。
  “你要买他的股份?”
  “不买股份,买债。”
  九月二十二號。
  陈默飞香港。
  见了傅奇。
  傅奇听完,推了推眼镜,打了个电话。
  磐石资本,陈亚伦。
  当天下午,陈默在中环的一间咖啡馆见到了陈亚伦。
  四十出头,西装笔挺,说话带台湾口音。
  “张总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一份文件,韩文,附英文翻译。
  朴社长的质押协议。
  陈亚伦指著合同第七条。
  “年化利率百分之三十六,六个月到期。如果到期不还,钱庄有权处置质押股份。”
  陈默翻了翻。
  “这家钱庄什么背景?”
  “首尔江南区的,老板姓金,做高利贷的。手下有人,但不是大帮派,就是个放水的。”
  陈默点头。
  “张总的意思,买断这笔债权。”
  陈亚伦笑了一下。
  “买断不难。金老板是生意人,他要的是利息,谁给钱他卖给谁。问题是价格。”
  “多少?”
  “本金两千万美元,加上利息和罚金,金老板的开价——三千五百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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