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一条玉带,栓住韩信这头跋扈烈马(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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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变化之大,让沛县百姓有一种恍隔如世的梦幻感。
  樊噲卢綰看著尽显龙相、帝王霸气的刘邦,憨笑著挠了挠脑袋。
  看见没,咱大哥厉害吧,皇帝誒!
  萧何则是一脸欣慰,眼神难得空洞。
  他依稀记得始皇帝东巡时,刘邦的那一句:大丈夫当如是。
  只是彼时,没有人將这句玩笑般的雄心壮志话语当回事。
  时过境迁,五十六岁的刘邦,终是实现了曾经的玩笑话。
  凭藉一介布身、手中三尺刃,竟真开创了天下一统的大汉朝!
  短短八年时间,却做到了无数人穷极一生都无法完成的事,著实…
  令人敬佩!
  刘邦目光远眺,朗声道:“今沛宫置酒设宴,凡沛县故旧父老皆可前来纵酒尽欢!”
  “我们不醉不归!”
  “哈哈哈哈哈…”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刘邦以帝王之身荣归故里,却尽显豪迈姿態,浑然不见帝王高高在上架子。
  其不拘一格豁达的洒脱气质,就是放在拥有三千年歷史的大夏帝国,都同样独树一帜。
  【正所谓生死间有大恐怖,刘邦一介帝王身,却能坦然面对死亡拒绝医治,举世罕见!】
  【或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吧,要换我在刘邦那个位置,大夫不想医我都得按著他头医。】
  【霸王固强,但败在刘邦手中倒也不显得突兀,极强的人格魅力,极尽洒脱的处事性格,屡战屡败的顽强斗志,慧眼识人知人善用……你说得对,这就是一手开创四百年大汉基业的汉高祖刘邦!】
  【不拘泥於身份,嬉笑怒骂,快意恩仇,刘邦真是大丈夫也!】
  【別看网上到处都在为霸王鸣不平,可真要穿越到楚汉传奇,你指定会抱著刘邦大腿求他別死。】
  【霸王人格魅力同样顶级,但如果一定要在汉高祖和霸王之间选择一个的话,我无脑选刘邦。】
  【开玩笑,谁不愿意跟著刘邦这样的老板?政治手腕拉满,军事水平仅次於项羽韩信,赏起东西来不把钱当钱,打仗时还愿意自己去面对人形火车头大爹项羽,让你去打其他人拿军功,他真的…我哭死!】
  【前有刘邦后有刘备,这就是老刘家一脉相承的魅魔属性啊!】
  弹幕眾说纷紜,对刘邦的观感隱隱有所改善。
  等目光转向屏幕时,刘邦则早已率眾来到了沛宫。
  虽是夜晚,但在火堆的映照下,入目所及皆是一片明亮。
  此次酒宴,共计分成两个区域,一个是文武百官和沛县的故旧父老。
  另一个区域,则仅只有三人,分別是:刘邦、韩信、唐方生。
  三人席地而坐,屋外一片欢腾,屋內一片死寂,很是压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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