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民国的(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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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永衡烧锅?”他问。
  沈浅浅点了点头:
  “在图书馆的地方志里看到过。永衡烧锅是民国时期松江一带最大的酒坊,烧出来的高粱酒在东北三省都有名气。
  后来打仗,酒坊关了,配方也失传了。据说他们最好的酒是用长白山的野山参和高粱一起发酵的叫参浆,酒体金黄,入口回甘。当时市面上根本买不到,都是酒坊老板自己藏著招待贵客或者当传家宝的。”
  陈霞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蹲在旁边听得眼睛发直:“沈老师你咋连这个都知道?”
  沈浅浅笑了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閒了就去图书馆翻地方志看,什么杂七杂八的都记了一点。”
  陈锋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她说的閒了,是在大学教书的时候,还是被下放之前?
  能把一本地方志里关於一家老酒坊的记载记得这么清楚,
  不是隨便翻翻就能做到的。
  这个人的脑子记性很好啊。
  他把圆腹罐轻轻放回角落,用一块乾净的粗布把三个罐子都盖好。
  先静置三天,三天之后开最小那罐。
  刚从堂屋出来,老余头的外甥就来的。
  来人三十五六岁,中等个头,叫孟庆山。
  现在站在院门口,身上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棉袄,手里拎著一个小布包,整个人侷促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老余头在旁边介绍:“锋子,这就是我外甥,手艺是真的好,就是嘴笨不会来事,你別见怪。”
  陈锋把孟庆山让进院子里坐下,让陈云端了碗水。
  孟庆山双手接过碗,喝了一口就放在桌上,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搁在膝盖上,像是在等领导训话。
  “孟师傅,余大爷说你会做皮活,手艺好。我这有张皮子你帮我掌掌眼。”陈锋起身回屋,把那张白猞猁皮拿了出来。
  皮子在阴凉处晾了小半个月,已经干透了,但因为没有经过精鞣製,边缘处有些发硬,毛根也不够蓬鬆。
  即便是这样,当陈锋把皮子在青石板上展开的时候,孟庆山的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他从凳子上站起来蹲到皮子跟前,两只手悬在皮毛上方,没有直接摸,而是先凑近了看。
  看了好一会儿,才伸出一根手指极其轻缓地从皮毛上拂过。
  “白猞猁。”他的声音微微发颤,
  “还是纯白的,我做了十三年皮活,头一回见。厂里老师傅说过,白猞猁是百年难遇的东西,他这辈子也就听他的师傅说起过一次,自己都没亲眼见过。”
  他抬起头看著陈锋,眼里有一种手艺人见到顶级材料时才会迸发出来的光。
  “陈兄弟,这皮子你打算做成什么?要是做坎肩或者帽子,有点可惜了这料子。这皮子够大,毛被厚实,做成披风最合適。整张的猞猁皮披风能传辈。”
  “就做成披风。”陈锋想了想,“孟师傅,这活儿你接吗?”
  “接。”孟庆山搓了搓手,“不过得先说好,这皮子太金贵,我得慢慢做,从鞣製到缝衬少说一个月。工钱你看著给就行,我就是想摸摸这料子,这辈子能经手一张白猞猁皮比给我多少钱都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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