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阶级分明(3 / 3)
虽说未必人人都穿得起正经甲胃,但大多裹著厚实的皮製紧身衣,腰间或挎著短剑,或別著战斧,身旁都还斜挎著老旧的盾牌。
比起当地人那些连风都挡不住的粗麻布衣,甚至还赤著下半身和脚的农夫比起来,他们这身行头已算得上体面,在这片破败土地上,倒也能摆出几分高人一等的架势。
可这份体面,在林客一行人面前却顿时显得相形见絀。
林客身上那副铁甲程亮如新,边缘打磨得光滑圆润,显然是精心保养过的。
他外罩的深灰色长袍下摆绣著渡鸦堡的纹章,做工精美不说,在昏沉的光线下仍能看出丝线的光泽。
林客身后的军士们也个个身姿挺拔,甲冑虽不及领主精致,却都制式统一。
腰间长剑的剑鞘擦得乾乾净净,行走间扎甲的甲叶碰撞的脆响,都透著一股纪律严明的肃杀气。
酒棚里的佣兵们眼神闪烁,先前拍著桌子叫骂的手悄悄缩了回去,连带著坐姿都收敛了几分。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真正有来头的贵族老爷,身后还跟著一群上过战场的精锐。
在这种对於佣兵们而言的大人物面前,別说放肆张扬,就连呼吸都得屏著几分,生怕一丝多余的动静引来祸端。
没人愿意为了一时的口舌之快把自己折进去,哪怕是那些平日里喝得酩酊大醉、借著酒劲撒泼打滚的醉鬼,此刻也是老老实实地在那坐著,通红的眼睛里褪去了酒意,只剩下小心翼翼的收敛,连碰杯的声响都压得低低的。
说到底,那些仗著醉意闹事的傢伙,多半是揣著明白装糊涂。
真要遇上动真格的场面,需要他们豁出性命的时候,实际上一个个的比谁都清醒,早就把借酒撒疯的戏码拋到了九霄云外。
林客没理会周遭人的小心思,他抬手招来酒馆老板,乾脆利落地点了几杯啤酒,给身边的手下分了,才端起杯子,用指节轻轻敲了敲桌面,语气平淡道:“我要招些战士,要能打,更要忠心。”
话音刚落,酒馆角落里那些原本或坐或站、看似散漫的佣兵们瞬间来了兴致。
他们窝在这儿,说白了就是靠一身蛮力混口饭吃。
可这年头需要打手的金主虽然不少,但是偶尔遇上的几个,给的价钱也都不尽人意,远不够填补刀头上舔血的风险,所以他们才会日復一日地耗在酒馆里,等著渺茫的机会。
当然,那些真正有本事的战士,早就被各大势力的金主抢著收编了,给出的价格也都是诚意十足。
而蹲在这里的佣兵们,其实说句不好听的,都是在几轮筛选之后被剩下的傢伙,但凡真有点本事的,哪会蹲在这种地方守株待兔。
此刻几个性子活泛的佣兵已经按捺不住,手都悄悄攥紧了腰间的武器,脚底下蠢蠢欲动。
但他们並没有没立刻凑上去,谁都看得出林客是个有身份的贵族,这种人出手本就不会小气。
但是他们还想再等等,看看这位金主能开出多大的价码,给出多少报酬,他们才会上前去推销自己。
酒馆老板是一个绑著许多小辫子的强壮中年男人,有著一双极为特殊的绿色的眼睛,他没有看那些佣兵们一眼,反倒是对著林客说道:“大人,你知道绿地森民吗?”
林客好奇道:“绿地森民?”
酒馆老板点点头道:“是的,绿地森民,在我们【雪鹿领】,要说哪里的战士最强悍,那就要属绿地森民部落里面培训出来的战士了。
他们从小就生活在森林当中,以诱捕和狩猎为生,並且经常会袭击领主的村落。
后来周围的领主不堪忍受他们的袭扰,就派出军队去剿灭他们,结果连续打了几仗都没有占到便宜,於是只能和他们谈和。
领主允许他们在南面的森林里面生活和狩猎,而森民需要为领主提供动物的毛皮以及战士。
对了,咱们弗翰【雪鹿】男爵身旁不是一直都跟著两名盾女吗?她们也都是森民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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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当地人那些连风都挡不住的粗麻布衣,甚至还赤著下半身和脚的农夫比起来,他们这身行头已算得上体面,在这片破败土地上,倒也能摆出几分高人一等的架势。
可这份体面,在林客一行人面前却顿时显得相形见絀。
林客身上那副铁甲程亮如新,边缘打磨得光滑圆润,显然是精心保养过的。
他外罩的深灰色长袍下摆绣著渡鸦堡的纹章,做工精美不说,在昏沉的光线下仍能看出丝线的光泽。
林客身后的军士们也个个身姿挺拔,甲冑虽不及领主精致,却都制式统一。
腰间长剑的剑鞘擦得乾乾净净,行走间扎甲的甲叶碰撞的脆响,都透著一股纪律严明的肃杀气。
酒棚里的佣兵们眼神闪烁,先前拍著桌子叫骂的手悄悄缩了回去,连带著坐姿都收敛了几分。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真正有来头的贵族老爷,身后还跟著一群上过战场的精锐。
在这种对於佣兵们而言的大人物面前,別说放肆张扬,就连呼吸都得屏著几分,生怕一丝多余的动静引来祸端。
没人愿意为了一时的口舌之快把自己折进去,哪怕是那些平日里喝得酩酊大醉、借著酒劲撒泼打滚的醉鬼,此刻也是老老实实地在那坐著,通红的眼睛里褪去了酒意,只剩下小心翼翼的收敛,连碰杯的声响都压得低低的。
说到底,那些仗著醉意闹事的傢伙,多半是揣著明白装糊涂。
真要遇上动真格的场面,需要他们豁出性命的时候,实际上一个个的比谁都清醒,早就把借酒撒疯的戏码拋到了九霄云外。
林客没理会周遭人的小心思,他抬手招来酒馆老板,乾脆利落地点了几杯啤酒,给身边的手下分了,才端起杯子,用指节轻轻敲了敲桌面,语气平淡道:“我要招些战士,要能打,更要忠心。”
话音刚落,酒馆角落里那些原本或坐或站、看似散漫的佣兵们瞬间来了兴致。
他们窝在这儿,说白了就是靠一身蛮力混口饭吃。
可这年头需要打手的金主虽然不少,但是偶尔遇上的几个,给的价钱也都不尽人意,远不够填补刀头上舔血的风险,所以他们才会日復一日地耗在酒馆里,等著渺茫的机会。
当然,那些真正有本事的战士,早就被各大势力的金主抢著收编了,给出的价格也都是诚意十足。
而蹲在这里的佣兵们,其实说句不好听的,都是在几轮筛选之后被剩下的傢伙,但凡真有点本事的,哪会蹲在这种地方守株待兔。
此刻几个性子活泛的佣兵已经按捺不住,手都悄悄攥紧了腰间的武器,脚底下蠢蠢欲动。
但他们並没有没立刻凑上去,谁都看得出林客是个有身份的贵族,这种人出手本就不会小气。
但是他们还想再等等,看看这位金主能开出多大的价码,给出多少报酬,他们才会上前去推销自己。
酒馆老板是一个绑著许多小辫子的强壮中年男人,有著一双极为特殊的绿色的眼睛,他没有看那些佣兵们一眼,反倒是对著林客说道:“大人,你知道绿地森民吗?”
林客好奇道:“绿地森民?”
酒馆老板点点头道:“是的,绿地森民,在我们【雪鹿领】,要说哪里的战士最强悍,那就要属绿地森民部落里面培训出来的战士了。
他们从小就生活在森林当中,以诱捕和狩猎为生,並且经常会袭击领主的村落。
后来周围的领主不堪忍受他们的袭扰,就派出军队去剿灭他们,结果连续打了几仗都没有占到便宜,於是只能和他们谈和。
领主允许他们在南面的森林里面生活和狩猎,而森民需要为领主提供动物的毛皮以及战士。
对了,咱们弗翰【雪鹿】男爵身旁不是一直都跟著两名盾女吗?她们也都是森民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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