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人总要做点什么吧?(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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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花中山北路。
  四月上午的阳光照著骑楼的廊柱,街边的茶室门口掛著一块褪色的招牌,上面写著鹤年堂三个字。
  门面不大,左右各摆著一排药材柜,檀香和当归的气味从门缝里飘出来,混著街上的汽车尾气和烤红薯的焦香。
  苏鹤年坐在柜檯后面,手里翻著一本线装书,左手捻著一串沉香木手串,嘴里含著一颗润喉的冰糖。
  他已经六十三岁了,白髮白眉白须,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衫,看起来像个退了休的老学究。
  这段时间莲花的动盪,他也有所耳闻。
  但他现如今已经老了,外界的纷纷扰扰影响不到他。
  他没有心思,也没有太多力气再去和现在这些年轻人爭抢。
  只想安安稳稳的过完自己所剩不多的时间。
  可即便再与世无爭,他的柜檯下面依旧藏著一把用黄铜和精铁特製的短銃,可以连发三发特製的散弹。
  这是他这些年在莲花安身立命的最后底牌。
  门口的风铃响了。
  但苏鹤年头也没抬。
  多年来,凭这串风铃的声响,他就能判断出客人是熟客还是生人,是买药还是看病,是同行还是来砸场子的。
  来人有五个,不,六个。最后一个脚步轻得几乎没有声音,像踩在棉花上。
  苏鹤年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抬起头。
  目光越过柜檯上的紫砂壶,落在门口那个穿深蓝色工装的年轻人身上。
  仅仅只是一眼,他便看见了年轻人腰间的黑色短剑。
  剑身布满细密的裂纹,像一块被打碎后重新拼合的黑琉璃。
  剑柄上缠著黑色麻绳,已经被汗渍和血渍反覆浸染过透著股极致的杀伐气息。
  苏鹤年的手指在沉香手串上停住了。
  这柄剑太有辨识度了。
  甚至很多圈內人都认为那个叫做高顽的小子,就是吴敌选定的接班人。
  只是根据可靠消息,那小子似乎並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而此刻,它就在眼前不到三米的地方掛著。
  说心里不发毛是假的。
  苏鹤年把手里那本线装书轻轻合上,放回柜檯下面的抽屉里,顺手把抽屉锁好。
  站起来把手里的沉香手串绕回手腕上,然后拱了拱手。
  “这位先生,不知来我这小药材铺有何见教?”
  高顽走进柜檯,拉开一张红木椅子坐下,把黑色短剑搁在桌面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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