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路遇狼群(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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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师傅穿,我身上有黄叔给的。”
  现在必须马上搬开野马的尸体,以最快速度通过这拐弯处,前面是平原地带,即便有埋伏也没什么可畏惧的。
  现在最大的威胁是野狼,他之所以不让保卫员开枪,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节省子弹。
  儘管这次带来了足够的子弹,但狼群的智慧绝对超过人们的想像。
  別看是畜生,也是极其聪明,非常具有团队协作能力的畜生。
  它们绝不会一拥而上,甚至可能会利用两侧的山峰来进行偷袭,一连串的袭击。
  这样子弹的消耗会是很恐怖的,如果在这里子弹消耗殆尽的话,那前面也许就是他们的死期。
  李四麟这也是在最短时间內想出来的办法,虽然野狼很危险,但野狼在山峰上也代表著暗中的敌人並不在这里。
  这是必然的事情,狼群的警惕性是非常高的。
  眼下只能利用自己的个人武力来应对狼群,这也是他想出来的唯一办法。
  这样能节省大量的子弹,来应对接下来的威胁。
  他深呼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將自己的长枪接好,一脚踹开已经变形的车门。
  一跃而下,一把近三十余斤的长枪紧紧攥在手里,此时李四麟还有心思瞎想。
  他手中的长枪直径大概在Φ25,也就是大概2.5厘米,每米的重量接近四公斤,三米就是十二公斤。
  整个钢枪的重量不到三十斤,这已经是够沉的了,而且也是用现在华国最好的钢材铸造而成。
  放在古代说是神兵利器一点都不为过。
  如此看来当初演义中那赵云赵子龙所使用的龙胆亮银枪密度远远没有他手中的长枪要大。
  传闻中龙胆亮银枪重三十六斤,可汉代一斤大概在250克,这么算下来,比他手中的长枪要轻不少呢。
  这算不算自己比赵云强的地方,当然这是开玩笑而已。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还胡思乱想,可就在他下来的一瞬间,一匹野狼直衝而下。
  这速度堪比科院养的那只细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他並没有任何的慌张,手中的长枪如蛟龙一般探出,黝黑的枪身融入了寂静的夜空之中,只看到一道残影。
  枪尖无比锋利,一枪戳中的狼头。
  都说狼头是最坚硬的部位,可是在李四麟的力量摧始下,那坚硬的狼头宛如豆腐一般。
  枪尖彻底戳了进去,李四麟手一挥,那狼尸被他甩了出去,砸到三四米的山壁上,发出一声巨响。
  段源和韩师傅马上借著这个机会下车,来到李四麟的身后,试图推动这吉普车。
  但这两人的力气实在是太慢了,李四麟知道自己有些失策。
  “源子,在我身前,隨时开枪!”
  段源此时也顾不得询问,马上拿出五六半和韩师傅一同来到李四麟的身前,小心戒备。
  李四麟马上回头,手中的长枪向下一懟,长枪戳入道路之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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