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状元公耍马戏(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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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元公要在应天酒楼演马戏这事儿,如同泥石流一样席捲汴京,连带著所有人都知道了应天酒楼在什么地方。
  这酒楼的名字其实是不讲规矩的。
  北宋的饮食方面,和现代比较类似。
  有北食店、南食店、川饭店之別,將口味划分为北食、南食、川味三派。
  现代的口味上大体上其实也是分成了南北西南,也就是简单的区分成甜、咸、辣三种。
  宋朝一样如此分,不过不是甜咸辣,而是面派、米派、山珍派。
  川味之所以凸显,完全是因为成都太富有。
  整个大宋文人写诗,写汴京时经常都是百万户这个词语描述,来和十万户的其他大城市作区分,但有人曾经用百万户这个词形容成都。
  这种僭越之举可想而知成都的经济之强势。
  在研究酒楼如何取名时,王夫子也提过意见让章旷遵循汴京的规矩。
  標明派系。
  然后从档次上分正店、脚店、茶坊、酒肆、固定和流动摊点等。
  一家新开的店,加上章旷成都人的身份,完全可以打招牌,【川派脚店】。
  以章旷状元公的身份,又是刚从成都来,如果取这个名字,有很大的可能在短时间內就把名头抬上去,变成第七十三家正店。
  但章旷立刻否决了这个方案。
  在老规矩里面做,黄菜都凉了。
  我的规矩才是规矩。
  所以,直接应天酒楼作为名字。
  这个词,实际上是犯法的。
  因为只有朝廷的各级官方机构可以卖酒。
  但……应天书院作为国学,就是官方机构,朝廷又没说书院不允许卖酒。
  章旷直接钻了脆弱的大宋法律的空子。
  而酒楼的装修,也和別的店铺完全不同。
  別的店铺基本分成两种。
  一种是隱私极强的,说白了就是妓院。
  一种没有任何隱私,全是大堂,桌子多就是胜利。
  而应天酒楼直接从形式上完全区別於现在的所有店铺。
  从门外起,就是摊子。
  没有別的,门口两个摊子,一个卖煎饼果子,一个卖馒头。
  在这个挑担卖炊饼都能一个月赚一栋小楼的时代,真正的馒头毫无疑问是降维打击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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