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逛街(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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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下午还约了陶诗雪,林殃感觉自己一整天都能赖在床上。
  半死不活地去卫生间洗了个澡,出来之后林殃还犹豫了一下,自己要不要挑选一下出去穿什么衣服。
  后来又想了想,自己又没什么衣品,对穿搭更是一窍不通。
  装模作样搞得跟真的一样。
  於是最后,他只是隨便挑了一身宽鬆的t恤短裤,配个人字拖就大摇大摆地出门了。
  可当他到了万达广场,见到早已等候在那里的陶诗雪时,林殃忽然又有些后悔了。
  ……显然。
  陶诗雪是真的把这次邀约,当成了人生中十分重要的约会。
  她精心搭配了一身的衣服,斜戴的贝雷帽,白色的针织衫和吊带內搭、卡其色的百褶裙、白色长筒袜,以及带著可爱蝴蝶结的小皮鞋。
  像是个从动漫里走出来的女主角一样。
  相比之下,林殃这种像是刚从大澡堂子出来的隨意穿搭,就显得有点尷尬了。
  “啊,林殃,这里!”
  周末下午的万达广场人来人往,陶诗雪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林殃的身影,立马踮起脚尖跳著挥手,生怕他看不见自己一样。
  “呃,你穿的这么好看,显得我像是个路边乘凉的老大爷啊。”林殃挠了挠头,走到她的身旁。
  “嘿嘿……你喜欢嘛?”
  陶诗雪有些害羞地眨了眨眼,脸颊也染上緋红。
  但看得出来,林殃的夸奖还是让她十分开心。
  “挺、挺喜欢的。”林殃也是老脸一红,不敢继续盯著看下去。
  不得不说,平时哪怕是在学校里素麵朝天,穿著臃肿老气的校服,陶诗雪也算得上很好看了。
  而现在仔细打扮一番后,那种杀伤力更是无与伦比。光是站在那里,就频频有路人回头多看她几眼。
  林殃也觉得她很好看。
  甚至感觉多看几眼,自己都会脸红心跳。
  “走吧。”
  女孩將手背在身后,转身朝他笑眯眯地轻轻歪头:“我有好多想要逛的地方,咱们要抓紧时间咯。”
  那个时候的林殃,还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意味著什么。
  一个小时之后。
  当林殃脚底板都已经开始发酸的时候,陶诗雪却依然跟个没事人一样,兴致勃勃地拽著林殃走进了第八家商铺。
  之前的林殃一直以为,陪女生逛街其实和散步没什么区別。
  然而今天他才发现自己错了。陪女生逛街的累不是单纯生理意义上的累,而是一种直入骨髓的疲惫。哪怕是昨天打了两三个小时的篮球,林殃都没感觉到这么大压力。
  这还是自己给体质加了两点的情况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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