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九章因为太细了(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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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急著回去验功记档,哪有时间跟这帮死倒浪费啊。
  工部上奏的则是火油的消耗和水井。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水井。
  火油好理解,那么多脑袋不烧会引发瘟疫的又不想挖坑,所以只能用火油去烧。
  而水井,则是这帮一身是血的大头兵就站在井边打水往身上浇。
  他们洗乾净了,但水井里的水通红通红的。
  全是血水做饭根本用不了,所以工部就得去远处拉水的同时再打新井。
  这些事崇禎前世从来没听过。
  哪怕他读的就是明史也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因为太细了。
  如果他不是来到的大明,这些事他只靠读文献史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崇禎早就和秦良玉和孙承宗商討过,取消这种砍脑袋计算军功的制度。
  大明的军功制度用的是集体连坐保甲法。
  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小旗,五个小旗一总旗,两个总旗为一百户。
  敌未灭,战友在血战你割人头是要被斩立决的。
  伍长或者小旗死了,你要是退缩斩立决。
  一人逃跑全队连坐,所以在战场上如果你想逃跑,先干掉你的不是督战队。
  而是你的队友。
  老大战死,你也死战不退斩敌军功减半。
  队友被围你跑了,回来全队斩立决。
  这就是保甲制和连坐制。
  而戚继光则是单独弄出了一套不一样的东西。
  十二人一队,三队一旗,三旗一局,四局一司。
  两司为一部,三部为一营。
  这是他在辽东时制定的军队单位,但在东南干日本的鸳鸯阵又不一样了。
  所以戚继光被参奏的罪名里,就有这么一项。
  但戚继光的军功制是最合理,也最贴近现代军功体制的。
  集体制。
  所有人头归集体所有,然后按兵种分配军功。
  最危险的出力最重的分得功劳最多,隨后递减,而戚继光的集体制甚至包含了火头军。
  这也是戚家军的伙夫扔下大勺也能上阵杀敌的原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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