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格里芬:抱歉!香克斯,我已经回不去了。(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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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怎么做到的?”
  香克斯有些不可置信地看著明皓。
  作为能和鹰眼比肩的大剑豪,他自然清楚自己佩刀的性格。
  也正是因为摸清楚了自己佩刀的性格,平常战斗的时候他才能完美发挥格里芬的力量。
  原来以为格里芬只有在他手里才能发挥出全部的威力。
  结果现在明皓拿到格里芬才一分钟不到,就摸透了格里芬的性格,发挥出了它全部的威力。
  不!
  不是全部威力!
  而是超水平的威力!
  不仅是那一刀的破坏力!
  还有那股王者一般的气势!
  这都是格里芬在自己手上时从未有过的。
  拳霸明皓比自己还要更擅长剑术?
  拳霸明皓比自己还要更擅长使用格里芬?
  这一瞬间,香克斯感觉自己的天塌了。
  有种老婆爱上黄毛的悲惨感受。
  “金黄色的刀光?这又是什么能力?”
  白鬍子它们同样惊讶於刚刚那一刀的特別。
  他们都是和香克斯交过手的人,清楚知道格里芬的特点。
  金黄色的刀光,那是和霸气相似却又不同的力量。
  “好刀。灵性很足。你把这把刀养的很好。”
  明皓感受了一下手中的格里芬,发现挥出刚刚那道斩击后,它刀身的坚固程度和刀刃的锋利程度也都有小幅度的提升。
  果然,用长刀自身的霸气洗炼刀身,效果要比剑士的霸气缠绕要好上很多。
  另外格里芬好像比三代鬼彻更適合自己。
  格里芬是神话传说中的狮鷲。
  雄狮是大地的王者。
  老鹰是天空的王者。
  狮鷲是雄狮和老鹰的结合產物,是雄霸天空和大地的王者。
  所以格里芬是王者之剑,和身为国王的自己很適配。
  刚刚出刀的时候,明皓感觉自身的王者魅力似乎也被它利用了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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