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格里芬:抱歉!香克斯,我已经回不去了。(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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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从云切!”
  白鬍子愣住了。
  他用从云切不知道多少年了。
  但却从来没有斩出过这么轻盈的刀光。
  从云切的性格就是轻盈、锋利、迅捷。
  是明皓目前试过的名刀中刀光最快的。
  “不错。这才是从云切。你多学著点吧。”
  明皓把从云切扔还给白鬍子。
  相比於香克斯,白鬍子所学较杂,有刀术、有霸气、有果实能力。
  所以单纯用刀上就不如香克斯,没能完全发挥出从云切的威力来。
  顶上战爭的时候,他的从云切像装饰品多过像武器。
  明明手上拿的是十二把无上大快刀之一,但战斗更多用的是拳头。
  白鬍子接过从云切,心情忽然变得有些复杂。
  自己用了一辈子的武器,在自己手上发挥不出真正的威力。
  结果一个外人到手几分钟,就把它了解的比自己还清楚,还用出了它前所未有的威力。
  结果一个外人到手几分钟,就把它了解的比自己还清楚,还用出了它前所未有的威力。
  这相当於什么?
  相当於跟了你一辈子的老婆从来没快乐过。
  结果跟黄毛出去一晚就踏上巔峰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这一瞬间,白鬍子忽然了解香克斯的愤怒了。
  “你別想要我的拿破崙!”
  夏洛特·玲玲连忙抱紧她的拿破崙。
  “鬼才要你的拿破崙呢!”
  明皓不屑地看了夏洛特·玲玲的长刀一眼。
  相比於从云切和格里芬,拿破崙可说是最有灵性的一把刀了。
  因为它都会说话,会自己动了。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它在明皓眼中是最没价值的一把刀了。
  三代鬼彻、从云切、格里芬它们的灵性珍贵就珍贵在是刀的灵性,带著刀的特点,没有自我,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
  因为纯粹所以强大。
  用它们的灵性凝聚出来的霸气是与眾不同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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