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万民伞和功德碑(2 / 3)
就在皇帝即將开口下旨时,殿外传来太监急促的通报声:
“报——!江淮道八百里加急奏报!三公主云瑾,已启程回京,押解首要案犯刘文远、周康等人,及一应案卷赃证,预计五日后抵京!
另有江寧、扬州、苏州等七府百姓,自发敬献『万民伞』十柄,『功德碑』拓文七份,呈送御前!”
满殿皆惊!
云瑾竟然不等朝廷旨意,就主动押解人犯、携带全部证据回京了?
而且,还有“万民伞”和“功德碑”?
皇帝精神一振:“呈上来!”
很快,十柄形制不一、但皆做工精致、伞面上密密麻麻签满名字、盖满手印的“万民伞”,被太监们吃力地抬进大殿。
虽然只是部分代表,但那沉甸甸的分量和上面无数平民百姓最朴素直接的拥戴,依然让满朝文武动容。
紧接著,是七份拓印在洁白宣纸上的碑文,內容皆是称颂“钦差云公主”清正廉明、除暴安良、爱民如子。
看著这些来自民间的、最真实的反馈,皇帝脸上的阴霾散去了不少,眼中甚至有了些光彩。
民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云瑾这事,办得虽然有些出格,但確实贏得了民心,为他这个皇帝,为朝廷,挣足了脸面!
大皇子一派的官员脸色则变得极其难看。
万民伞和功德碑,这是杀手鐧!
在如此汹汹民意的衬托下,再纠缠“程序”和“手段”,就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有些“嫉妒功臣”、“不顾民心”了。
“好!好!好!”
皇帝连说了三个好字,抚掌大笑,“不愧是朕的女儿!深得民心!传旨,著沿途州县,妥善接待三公主一行。入京之日,朕要亲率百官,出城迎接!”
这话,等於是为云瑾此次江淮之行,定了性,表了態。
大皇子云桀脸色瞬间煞白,身体几不可查地晃了一下。
他输了这一局,而且输得很惨。
不仅折损了大將,断了財路,还让云瑾携泼天大功和鼎沸民望归来,地位將更加稳固,难以撼动。
“陛下!”钱敏之还不死心,硬著头皮出列,“三公主之功,臣等不敢否认。然其行事疏漏,所用非人,仍需查实。尤其那帐房、护卫,来歷蹊蹺,恐……”
“钱爱卿。”
皇帝打断他,脸上笑容收敛,目光变得锐利。
“三公主所用之人,既能助她查清如此巨案,便是能员干吏。至於来歷,三公主回京后,朕自会详加询问。倒是尔等,”
他目光扫过钱敏之及其身后几名御史,语气转冷。
“身为言官,风闻奏事是其本职,然亦需明辨是非,顾全大局。江淮贪墨巨案,触目惊心,尔等不念公主除贪之功,不虑朝廷体面民心所向,却纠缠细枝末节,苛责功臣,是何道理?莫非……尔等与那刘文远、周康,有何瓜葛不成?”
“臣不敢!”
钱敏之等人嚇得魂飞魄散,慌忙跪倒,以头抢地。 ↑返回顶部↑
“报——!江淮道八百里加急奏报!三公主云瑾,已启程回京,押解首要案犯刘文远、周康等人,及一应案卷赃证,预计五日后抵京!
另有江寧、扬州、苏州等七府百姓,自发敬献『万民伞』十柄,『功德碑』拓文七份,呈送御前!”
满殿皆惊!
云瑾竟然不等朝廷旨意,就主动押解人犯、携带全部证据回京了?
而且,还有“万民伞”和“功德碑”?
皇帝精神一振:“呈上来!”
很快,十柄形制不一、但皆做工精致、伞面上密密麻麻签满名字、盖满手印的“万民伞”,被太监们吃力地抬进大殿。
虽然只是部分代表,但那沉甸甸的分量和上面无数平民百姓最朴素直接的拥戴,依然让满朝文武动容。
紧接著,是七份拓印在洁白宣纸上的碑文,內容皆是称颂“钦差云公主”清正廉明、除暴安良、爱民如子。
看著这些来自民间的、最真实的反馈,皇帝脸上的阴霾散去了不少,眼中甚至有了些光彩。
民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云瑾这事,办得虽然有些出格,但確实贏得了民心,为他这个皇帝,为朝廷,挣足了脸面!
大皇子一派的官员脸色则变得极其难看。
万民伞和功德碑,这是杀手鐧!
在如此汹汹民意的衬托下,再纠缠“程序”和“手段”,就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有些“嫉妒功臣”、“不顾民心”了。
“好!好!好!”
皇帝连说了三个好字,抚掌大笑,“不愧是朕的女儿!深得民心!传旨,著沿途州县,妥善接待三公主一行。入京之日,朕要亲率百官,出城迎接!”
这话,等於是为云瑾此次江淮之行,定了性,表了態。
大皇子云桀脸色瞬间煞白,身体几不可查地晃了一下。
他输了这一局,而且输得很惨。
不仅折损了大將,断了財路,还让云瑾携泼天大功和鼎沸民望归来,地位將更加稳固,难以撼动。
“陛下!”钱敏之还不死心,硬著头皮出列,“三公主之功,臣等不敢否认。然其行事疏漏,所用非人,仍需查实。尤其那帐房、护卫,来歷蹊蹺,恐……”
“钱爱卿。”
皇帝打断他,脸上笑容收敛,目光变得锐利。
“三公主所用之人,既能助她查清如此巨案,便是能员干吏。至於来歷,三公主回京后,朕自会详加询问。倒是尔等,”
他目光扫过钱敏之及其身后几名御史,语气转冷。
“身为言官,风闻奏事是其本职,然亦需明辨是非,顾全大局。江淮贪墨巨案,触目惊心,尔等不念公主除贪之功,不虑朝廷体面民心所向,却纠缠细枝末节,苛责功臣,是何道理?莫非……尔等与那刘文远、周康,有何瓜葛不成?”
“臣不敢!”
钱敏之等人嚇得魂飞魄散,慌忙跪倒,以头抢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