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请君入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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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回到屋里,曲筱綃立刻凑到林越身边,一脸疑惑地问道:“林越,这可不像你做事的风格啊,难道还真要给他们 10 万?你在搞什么鬼?”
  樊胜美也连忙说道:“不行,不能再给他们钱了,他们就是讹人的。”
  “放心吧,我自有计较。” 林越笑了笑,拿出手机,拨通了君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淼的电话。
  君诚律师事务所就在星越投资楼下,是魔都有名的私人律所,平时星越投资的法律事务都由他们负责。
  律所的负责人刘淼是业內知名的商业律师,人脉极广,星越投资之前的几笔投资都是他把关的,经过几次合作后,和林越也更加熟络起来。
  电话很快接通,林越言简意賅地说明了情况,將自己在通城遇到麻烦,有当地人借医疗纠纷敲诈的事说了下,需要找一位本地靠谱的、最好擅长处理这类纠纷的律师。
  刘淼在律政圈人脉甚广,一听是林越的事,立刻重视起来:
  “通城?巧了,我有个师弟,叫邹杰,就在通城开律师事务所,是本地人,对当地司法系统非常熟,业务能力很强,尤其擅长经济纠纷和刑事辩护。我马上把他的联繫方式推给你,我会先跟他打个招呼。”
  “好,多谢。”林越掛了电话,很快收到了刘淼发来的联繫方式。
  他立刻拨通邹杰的电话,邹杰表示已经收到刘淼的消息,林越简单说了下事情的经过,並且諮询了一些专业的法律问题,特別询问了关於敲诈勒索罪的定案依据和量刑標准。
  “林总,目前我省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標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数额较大』以人民幣?二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以人民幣?六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別巨大』以人民幣?四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会结合犯罪情节和金额,在基准刑基础上调整。”
  邹杰的语气专业而高效:“如果需要,我可以现在过去找您?”
  “暂时不用。你做好准备就行,保持电话畅通,等我消息。”
  “好的,林总。我隨时待命。”
  掛了电话,林越心里更有底了。
  曲筱綃和樊胜美看著他沉著地调兵遣將,虽然还不完全明白他的全部计划,但看他成竹在胸的样子,也稍微安心了些。
  很快,不到半小时,那个斌哥就拿著一叠单据递了过来,脸上带著压抑不住的得意:
  “喏,所有的单子都在这里了!这加起来可不止十万!我们可是很厚道的,就要十万,赶紧给钱吧!”
  林越接过单据,快速翻看了一下,上面密密麻麻写著各种检查费、医药费,还有不少不必要的营养针、理疗项目,凑够了 10 万的金额。
  他把单据收起来,说道:“钱可以给你们,但你们得写个收据。”
  林越接过单据,快速翻看了一下。
  单据確实是医院开的,项目繁多,金额叠加起来確实有十多万,但仔细看,很多项目明显不合理,罗红霉素一天都能打八瓶,华法林一天五瓶,显然是医院故意乱开的。
  他心中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钱可以给。但按规矩,你们得写个收据,写明收到樊胜美支付的医药费、赔偿费等共计十万元整,此事了结,永不追究。”
  斌哥皱眉:“还要写收据?这么麻烦?”
  “当然要写。” 林越淡淡道:“这钱是我借给樊胜美的,她以后要还我。没有收据,我怎么跟她算帐?”
  斌哥一想也是,觉得没什么问题,立刻说道:“行,写就写,怎么写?”
  “你连收据都不会写?这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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