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奴隶与奴僕(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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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是他们这些奴隶身家清楚乾净。
  “他们只都有自己一个人,完全没有家人和亲戚。
  “与此同时,刑部和市舶司都说了,打死奴隶,只需要罚金。
  “至於奴僕,圣上发来的圣旨,已经明確立了规矩。
  “洪武元年开始,有新买卖华夏奴僕者,买卖双方皆流放边疆充军。
  “终身不许还乡。
  “有自愿卖身的奴僕自己也流放,但流放五年后可转为当地正常军户。
  “也可选择还乡居住。
  “且充军与朝廷徵发的正常军户不同,朝廷每年定期授予军户的各种赏赐,犯罪充军者一律没有。
  “至於阉割华夏奴僕者,当事人绞刑,全家流放。
  “终身不许还乡。
  “洪武元年以前旧有的奴僕,被主人无故打死者,主人杖八十,流放边疆充军。
  “五年乃许还乡,有官身者归来后降五级敘用。
  “主人因奴僕一般过错打死者,主人杖四十,流放充军。
  “三年乃许还乡,有官身者降三级敘用。
  “以后任何人都不得再购置华夏百姓为奴僕,所有人都只能购买海外来的奴隶。
  “同时普通百姓也允许购置海外来的奴隶和阉奴。
  “所以相比从本地招揽买来的奴僕,这些奴隶真的是乾乾净净啊,男奴甚至还都净身过了。
  “用起来乾净,解决的也乾净,意外打死了奴隶,直接向朝廷交一笔钱就解决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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