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理政与新洲地名(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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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泥国已经向大明称臣朝贡,所以名义上整个渤泥国都是大明的疆域。
  大明觉得如此,渤泥国的土著也觉得是这样,双方都认可。
  大明不需要专门跟土著政权抢夺土地所有权。
  理论上大明人可以前往渤泥国,在这里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实际上,在欧洲人到来之前,大明人也確实可以直接到这些地方活动。
  当地土著王国不会轻易与大明人直接起衝突。
  欧洲人到这些地方来,还需要哄骗和武力威慑,获得留在这里的资格。
  大明人可以跳过这个阶段,直接开始移民垦荒开矿。
  只要控制好移民开发的速度,搭配强度合適的武力威,以及部分贸易利益o
  大概率能让当地土著统治者慢慢接受现实。
  隨著开发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这些土著就慢慢从外藩变成內藩土司了。
  现在马六甲、旧港、爪哇等地也是一样的情况。
  所以这件事情虽然是公司府的事情,但需要海军安排舰队通力配合。
  要安排舰队持续巡逻威慑,让渤泥土著不要轻举妄动。
  朱桓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回事,处理起来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
  直接批准实行,同时写了几点注意事项。
  第三份奏章,是靖海卫提从海外送来的。
  他们年初在马六甲地区巡查,抓到了一批走私的天方商船。
  已经將商船和船上的人员扣在了马六甲。
  朱桓看完直接批示:“建议財货没收入官,天方首领和所有船长绞死,其他非大明人全部净身为奴,交给贩奴公司处理,若有大明人则流放骨嵬岛。
  “並著为成例,以后有外夷来贸易,却走私偷逃税款者,一律如此处理。”
  这种事情目前还没有明確的法律,在人治状態下具体要如何处理,本来就是决策者一句话的事情。
  无论东西方都是这样。
  现在除非当事人有什么通天手段,能够直接找关係找到朱元璋这里来,否则这样的处置下去之后就別想改变了。
  更何况,当事人还是海外蛮夷,那更是怎么处理都没有问题了。
  朱桓最为痛恨偷税漏税者,走私本身就是大规模的偷税漏税,自然不可能轻饶。
  朱桓处理完毕之后,將三份奏章交给了朱元璋。
  朱元璋拿起来依次翻看了一下,也依次批了三个“可。”
  朱元璋批完之后抬头,看著朱桓还站在对面,等著自己的评价。
  朱元璋就呵呵笑著说:“不错,这样处理就行,对那些天方人处置的虽然重了些,但也没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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