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还不算死板(求追读)(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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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没在一楼吃饭,而是来到二楼,这边其实是有包间的。
  只不过,原来王长安不想使用,也就没有人提。
  今天是王明利拉著王长安上来,他才知道这边有包间,而且装修的十分豪华。
  也是,作为一家煤矿,肯定是有招待任务。
  如果做招待,没有合適的地方,难道要跑到县城里?
  一行人进入包厢之后,王长安就奇怪的问道:“怎么今天还特意避开人啊?”
  王明利道:“我一家人聚会,自然要避开人,正好我也有事情跟你说。”
  王长安不再说什么,而是开始跟杨云书討论吃什么。
  其实杨云书是真的很好养活,粗茶淡饭,他们一块也吃了十几年。
  这一次,毕竟是王长安第一次请客,所以,王长安也是有所准备的。
  他准备的菜也很简单,就是红烧猪蹄和烤排骨。
  当然也没忘了,他们昨晚捉的知了猴。
  本来打算再加一个玉米羹就可以了,毕竟他们两个也吃不了太多。
  没想到,王明利参与了进来,还点了个咸鱼。
  很快,菜就一一送上来,毕竟他们吃饭的时间,已经有点晚,食堂这边肯定是早就准备好了。
  “没想到,你这么一个清清爽爽的小姑娘,居然愿意双手抱著骨头啃。”
  看著十分接地气的杨云书,张小桃是很感慨的。
  虽然他们是同村,但是张小桃还真没有跟杨云书有过多的接触。
  毕竟她嫁进村的时候,王长安和杨云书都已经上学。
  天天上学,见面的次数自然就少。
  她是真没想到,杨云书的爱好这么不淑女。
  现在其实也有这种说法的,特別是对於女孩子,有点不公平。
  因为吃相不好,很容易被人说,以后去了公婆家里可怎么得了啊!
  王长安就在一边偷笑,因为他最了解杨云书。
  原来可没有人知道,这个外表清冷的小仙女,就是喜欢啃骨头!
  排骨不吃肋排,因为没有啃的必要。
  猪蹄就无所谓了,但是不能燉的太烂,要不然也不用啃了!
  因为没人喝酒,所以吃饭的速度很快。
  特別王长安和杨云书,都加快了速度。
  因为他们都很聪明,自然看出王明利今天过来是有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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